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释法云书难范缜神灭论 南梁 · 明山宾
 出处:全梁文卷五十八
辱告。
惠示敕旨答臣下审《神灭论》。
源深趣远,岂鹿兔所测?
随类得解,或亦各欣其所见。
奉以周旋不胜舞跃。
法师学冠一时,道叶千载,起予之寄,允在明德。
想弘宣妙旨,无复遗蕴邪?
弟子业谢专经,智非通议,岂能仰述渊猷,赞扬风教。
论者限以视听,岂达旷远?
目睹百年,心惑三世。
谓形魄既亡,神魂俱灭,斯则既违释典,复乖孔教矣。
焉可与言至道语妙理者哉!
夫明则有礼乐,幽则有鬼神。
是以孔宣垂范,以知死酬问,周文立教,以多才代终。
《诗》称三后在天,《书》云祖考来格。
且濠上英华,著方生之论;
柱下睿哲,称其鬼不神。
为薪而火传,交臂而生谢。
此皆陈之载籍,彰彰甚明者也。
夫缘假故有灭。
业造故无常,是以五阴合成,终同烟尽,四微虚构,会均火灭,窃谓神明之道,非业非缘,非业非缘,故虽迁不灭,能缘能业。
故苦乐殊报,此能仁之妙唱,缙绅之所抑也。
虽教有殊途,理还一致。
今弃之正文,背释氏之真说,未知以此,将欲何归。
正法住世,尚有断常之说。
况像法末流,而无异端之论。
有神不灭,乃三圣同风。
虽典籍著明,多历年所,通儒硕学,并未能值。
皇上智周空有,照极神源,爰发圣衷,亲染神翰。
弘奖至教,启悟重昏。
令夫学者永祛疑惑,眷逮不遗,使得预餐风训,沐浴顶戴,良兼欣戢,明山宾和南(《弘明集》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