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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讳不宜废学表 南梁 · 曹思文
 出处:全梁文卷五十四
古之建国君民者,必教学为先,将以节其邪情,而禁其流欲,故能化民裁俗,习与性成也。
是以忠孝笃焉,信义成焉,礼让行焉,尊教宗学,其致一也。
是以成均焕于古典,虎门炳于前经,陛下体睿淳神,缵承鸿业,今制书既下,而废学先闻,将恐观国之光者,有以拟议也。
若以国讳故宜废,昔汉武立学,爰洎元始,百馀年中,未尝暂废,其间岂无国讳矣。
且晋武之崩,又其学犹存,斯皆先代不以国讳而废学之明文也。
永明以德太子故废,斯非古典也。
寻国之有学,本以兴化致治也,天子于以咨谋焉,于以行礼焉,故记云:天子出征,受命于祖,受成于学,执有罪,反释奠于学。
又云:食三老五更太学,天子袒而割牲,执爵而酳,以教诸侯悌也,于斯学,是天子有国之基教也。
或以之所言皆大学事也,今引太学不非证也。
据臣所见,今之国学,即古之太学
晋初大学生三千人,既多猥杂,惠帝时,欲辩其泾渭,故元康三年,始立国子学,官品第五以上,得入国学,天子去太学入国学,以行礼也,太子大学入国学,以齿让也,太学之与国学,斯是晋世殊其士庶,异其贵贱耳。
然贵贱士庶,皆须教成,故国学太学,两存之也,非有太子故立也,然系废兴于太子者,此永明之钜失也。
汉崇雅儒,几致刑厝,而犹道谢三五者,以其致教之术未笃也。
古之教者,家有塾,党有庠,术有序,国有学,以讽诵相摩。
今学非唯不宜废而已,乃宜更崇向其道,望古作规,使郡县有学,乡闾立教,请付尚书二学庠议。
南齐书礼志上,永泰元年尚书符依永明旧事废学,领国子助教曹思文上表,又见通典五十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