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述僧设会论 南梁 · 沈约
 出处:全梁文卷二十九
夫修营法事,必有其理。
今世召请众僧,止设一会,当由佛在世时,常受人请,以此拟像故也。
而佛昔在世,佛与众僧僧伽蓝内,本不自营其食具也,至时持钵,往福众生。
今之僧聚,非唯持中者少,乃有腆恣甘腴,厨膳丰豪者。
今有加请召,并不得已而后来。
以滋腴之口,进蔬蔌之具,延颈感頞,固不能甘。
既非乐受,不容设福。
非若在昔,不得自营;
非资四辈,身口无托者也。
此以求福,不其反乎?
笃而论之,其义不尔。
何者?
出家之人,本资行乞,戒律萧然,无许自立厨帐,并畜净人者也。
今既取足寺内,行乞事断,或有持钵到门,便呼为僧徒,鄙事下劣。
既是众所鄙耻,莫复行乞。
悠悠后进,求理者寡,便谓乞食之业,不可复行。
白净王子,转轮之贵,持钵行诣,以福施者。
岂不及千载之外,凡庸沙门
躬命仆竖,自营口腹者乎?
今之请僧一会,既可仿像行乞。
行乞、受请,二事不殊。
若以今不复行乞,又不请召,则行乞求法,于此永冥。
此法既冥,则僧非佛种
佛种既离,则三宝坠于地矣。
今之为会者,宜追想在昔四十九年,佛率比丘入城乞食,威仪举止,动目应心。
以此求道,道其焉适?
若以此运心,则为会可矣(《广弘明集》二十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