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形神论 南梁 · 沈约
 出处:全梁文卷二十九
凡人一念之时,七尺不复关所念之地;
凡人一念圣人,则无念不尽。
圣人无己,七尺本自若空。
以若空之七尺,总无不尽之万念,故能与凡夫异也。
凡人一念,忘彼七尺之时,则目废于视,足废于践。
当其忘目忘足,与夫无目无足,亦何异哉?
凡人之暂无,本实有无,未转瞬有己随之。
念与形乖则暂忘,念与心谢则复合。
念在七尺之一处,则他处与异人同。
则与非我不异。
但凡人之暂无其无,其无甚促;
圣人长无其无,其无甚远。
凡之与圣,其路本同。
一念而暂忘,则是凡品;
万念而都忘,则是大圣。
以此为言,则形神几乎惑人。
疑因果相主,毫分不爽;
美恶之来,皆有定业
而六度所修,咸资力致。
若修此力致,复有前因,因熟果成,自相感召,则力致之功,不复得立,六度所修,几于废矣。
释迦迈九劫,勇猛所成;
勇猛之因,定于无始。
本不资九,安得称劫?
余以为因果情照,本是二物;
先有情照,却有因果,情照既动,而因果随之。
未有情照,因果何托?
因识二涂,用合本异,其本既异,厥体不同。
情照别起,于理非碍。
六度、九劫,差不足疑也(《广弘明集》二十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