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究竟慈非论 南梁 · 沈约
 出处:全梁文卷二十九
释氏之教,义本慈悲。
慈悲之要,全生为重。
恕己因心,以身观物,欲使抱识怀知之类,爱生忌死之群,各遂厥宜,得无遗失,而俗迷日久,沦惑难变。
革之一朝,则疑怪莫启;
设教立方,每由渐致。
又以情嗜所深,甘腴为甚;
嗜深于情,尤难顿革。
是故开设三净,用伸权道。
及涅槃后说,立言将谢,则大明隐恻,贻厥将来。
夫肉食、蚕衣,为方未异;
害命天生,事均理一。
沦茧烂蛾,非可忍之痛;
悬庖、登俎,岂偏重之业。
而去取异情,开抑殊典,寻波讨源,良有未达。
渔人献鲔,肉食同有其缘;
妾登丝,蚕衣共颁其分。
假手之义未殊,通闭之详其辩。
访理求宗,未知所适。
外典云:五亩之宅,树之以,则五十者可以衣帛矣。
鸡豚犬彘,勿失其时,则七十者可以食肉矣。
然则五十九年已前,所衣宜布矣;
六十九年已前,所食宜蔬矣。
轻暖于身,事既难遣,某滋于口,又非易忘,对而为言,非有优劣。
宜枲麻果菜,事等义同,攘寒实腹,曾无一异,偏通缯纩,当有别途。
请试言之:夫圣道隆深,非思不洽;
仁被群生,理无偏漏。
拯粗去甚,教义斯急。
缯衣肉衣食,非已则通。
及晚说大典,弘宣妙训,禁肉之旨,载现于言,黜缯之义,断可知矣。
而禁净之始,犹通蚕革,盖是敷说之仪,各有次策。
亦犹阐提二义,俱在一经;
两说参差,各随教立。
若执前远后,则阐提无入善之途;
禁净通蚕,则含生无顿免之望。
难者又以阐提入道,闻之后说,蚕革宜禁,曾无概理,大圣弘旨,义岂徒然?
夫常住密奥,传译遐阻;
泥洹始度,咸谓已穷。
中出河西,方知未尽;
关中晚说,厥义弥畅。
仰寻条流,理非备足。
又案涅槃初说:阿暗世王大迦叶阿难三部徒众,独不来至;
既而二人并来,唯无迦叶。
迦叶佛大弟子,不容不至。
而经无至文,理非备尽。
昔涅槃未启,十数年间,庐阜名僧,已有蔬食者矣。
岂非乘心暗践,自与理合者哉!
且一朝裂帛,可以终年。
烹牢待膳,互时引日。
然则一岁八蚕,已惊其骤;
终朝未肉,尽室惊嗟。
拯危济苦,先其所急;
敷说次序,义实在斯。
外圣又云:一人不耕,必有受其饥者。
故一人躬稼,亦有受其饱焉。
桑野渔川,事虽非已,炮肉裂缯,咸受其分。
自涅槃东度,三肉罢缘,服膺至训,操概弥远,促命有殚,长蔬靡倦。
秋禽、夏卵,比之如浮云;
山毛海错,事同于腐鼠。
衣纩服,曾不怀疑,此盖虑穷于文字,思迷于弘旨,通方深信之客,庶有鉴于斯理,斯理一悟,行迷克反。
断蚕肉之因,固蔬之业。
然则含生之类,几于免矣(《广弘明集》三十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