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郎官缓杖密启 南梁 · 萧琛
 出处:全梁文卷二十四
郎有杖起自后汉。
尔时郎官位卑,亲主文案,与令史不异,故郎三十五人。
令史二十人,是以古人多耻为此职。
魏晋以来,郎官稍重。
今方参用高华,吏部又近于通贵,不应官高昔品,而罚遵曩科。
所以从来弹举,虽在空文,而许以推迁,或逢赦恩,或入春令,便得悉停。
宋元嘉大明中,经有被罚者,别由犯忤主心,非关常准。
泰始建元以来,未经施行,事废已久,人情未习。
自奉敕之后,已行仓部郎江重欣杖督五十,皆无不人怀惭惧,兼有子弟成长,弥复难为仪适。
其应行罚,可特赐输赎,使与令史有异,以彰优缓之泽(《南史》十八《萧琛传》,齐明帝用法严峻,尚书郎坐杖罚者,皆即科行,乃密启,从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