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御讲摩诃般若经序 南梁 · 萧子显
 出处:全梁文卷二十三
庖牺乃神,八象所以成列;
周文克圣,六虚所以广陈。
盖导俗之偏典,非通方之大训。
至如汉明自讲,同以儒术;
简文谈疏,复谢专经。
犹灵若之观井甃,云梦之在胸中也。
皇帝体至道而扬盛烈,亶聪明而作元后。
十地斯在,俯应人王;
八神是生,允归世主。
玄览无际,眇尘劫之初;
寂照所通,该六合之外。
屈此无为,示同有学;
擅忍兼修,禅慧双举。
超国城而大舍,既等王宫之时;
量珍宝于四天,又同转轮之日。
轻之若鸿毛,去之如脱屣。
故以道驾皇王,事高方册。
若非蕴生知之上德,蓄机神于怀抱,洞比三明,齐功三智,孰能与于此者哉!
《金字摩诃般若波罗蜜经》者,盖法部之为尊,乃圆圣之极教。
开宗以无相明本,发轸与究竟同流。
奥义云霏,深文海富,前世学人,鲜能堪受。
皇上爱重大乘,遨游法藏,道同意合,眷怀总持,亲动王言,妙逾纶绂,导明心之远筌,标空解之奇趣,乃摛以翠缣,刻为金篆。
众具宝饰,品穷无价,芝英让巧,金碧相耀。
虽荣光之翊河圆,方此非瑞;
青玉之为仙简,于焉已劣。
皇太子乘万机之暇日,藉听朝之闲览,譬彼薰风,愿闻弘说。
殷勤奏请,然后获从。
中大通七年岁癸丑二月己未朔二十六日甲申,舆驾出大通门,幸同泰寺发讲,设道俗无遮大会。
万骑龙趋,千乘雷动;
天乐九成,梵音四合。
震震填填,尘雾连天。
以造于道场,而建乎福田也。
既而龙衮辍御,法服尊临,殿华紫绀,座延高广。
上界莫之拟,新学不能升。
天容有穆,降诏音旨。
弘捷疾之辩,骋无畏之辞。
炙輠无穷,连环自解;
恣所请问,涣然冰释。
滞义同遣,疑网皆除。
亦犹县镜之不藏,衢樽之俟酌。
加以长筵互陛,冠冕千群,充堂溢霤,僧侣山积。
对别殿而重肩,环高廊而接坐。
锥立不容,荆刺无地。
承法雨之通润,悦甘露而忘归。
如百川之赴巨海,类众星之仰日月。
皇太子、王侯已下,侍中、司空袁昂等六百九十八人,其僧正慧令等义学僧镇座一千人,昼则同心听受,夜则更述制意。
其馀僧尼及优婆塞、优婆夷、众男冠道士女冠道士、白衣居士、波斯国使、于阗国使、北馆归化人
讲肆所班,供帐所设,三十一万九千六百四十二人,又二宫武卫宿直之身,植葆戈,驻金甲,并蒙讲馔。
别锡泉府,复数万人,不在听众之例。
外国道人沙呵耶奢,年将百岁,在檀特山中坐禅,闻中国应有大讲,故自远而至,机感先通,咫尺万里,言语不达,重译乃宣,三藏之解,圣情悬照。
又波斯国使王安拘,越荒服远夷,列参近座,膜拜露顶,欣受未闻。
多种出家,闻义为贵。
即有四人,同时落发。
先是宝志法师者,神通不测,灵迹甚多,自有别传。
天监元年,上始光有天下,方留心礼乐,未遑汾阳之寄,法师其年九月,自持一尘尾扇及铁锡杖奉上,而口无所言,亦未取其意,于今三十馀年矣。
其扇栖系以小绳,常所绾楔指迹之处,宛然具存。
至是御乃鸣锡升堂,执扇讲说。
故知震大千而吼法者,抑有冥符。
是时岁云芳春,每夕雨法,法鼓晨鸣,辄便清朗,时过两旬,日盈三七,阳和协度,云景祯祥。
至解讲之晨,四众云集,忏礼才毕,而正殿十方大像,忽放光明,起自毫间,遍于屯字,左右灵相炳发,金仪炫耀。
俄而左边十方菩萨像,续复放光,起右腋下,达于肩上。
圣御射自虔礼,大众咸所观瞩,故知现此面门,证明义旨。
若夫多闻弟子,内圣垂风,右史记言,实惟帝则。
乃命近臣,纂录时事,凡厥咨诹,网不备举。
或通释已远,而疑审方来;
或宗致未闻,而启请先至。
其追审者,皆是本习所怀。
或隔日异辰,义成先后;
或虽伸往复,终是一问。
圣旨并随方酬接,如响应声。
万物为心,事见乎此。
后之学者,宜晓斯趣。
上弘法岁久,凡诸学僧,远近同集,并会京师
僧家之学,师习相守,唯信口说,专仗耳功,鲜能寻究经文,依求了义。
上每为之通解,神采意得已在言先,裁引文句,便至数十,精详朗赡,莫能追领。
旧学诸僧,黯如撤烛,驰气结舌,无人不然。
万众仰观,一时心喜。
诸如此事,非翰墨所能述。
又外国诸僧所论义者,不必开所立之义,直是素有心疑,止来求决。
或发偈诵,然后咨疑;
或请问既罢,赞叹发愿。
或语毕还坐,众俱不识;
或咨竟乃去,莫知所在。
容服非常,凡圣难测。
是讲也,东储始启,止蒙七日,诸僧钻仰,欲罢不能,重复伸请,更蒙二七。
而请益之众,颙颙不已。
上以国务久拥,不允所祈,将欲解座,皇帝舍财,遍施钱、绢、银、锡杖等物二百一种,直一千九十六万。
皇太子奉亲玉经格七宝经函等,仍供养经,又施僧钱、绢直三百四十三万。
六宫所舍二百七十万,上亲临亿兆,躯自菲薄。
司服所职,饔人所掌,若非朝廷典章,止是奉身之费,则大宫一日,将十万生衣,岁出千金。
上并不取,别自营给。
服粗浣衣,器同土簋;
日一蔬膳,过中不餐。
寒暑被袭,莫非大布;
所居便殿,不能方丈。
昔之幄座,今为下床;
傍无侍卫,顾无玩物。
左右唯经书卷轴,所对但见香炉锡杖。
昧旦坐朝,日旰乃息。
夜寻法宝,明发不寐。
所利唯人,所约唯己。
诚起居之恒事,禁中之实录。
宫人常格,年给数千万,悉从停省,无所为留。
虽汉文衣不至地,光武谷数,方之蔑如矣。
所造寺塔及诸斋会,不藉子来之民,不同大酺之礼,皆是采山泽之地利,为如法之净财。
量入为出,资无外取;
一役之劳,计限庸袅。
故能构制等于天宫,设饭同于香积。
国朝大礼,莫过三元;
三元所设,众止数万。
隔岁预营,仅而后举;
监督纷纠,以为巨费。
至于此会,出自净财。
远近百姓,愿为邑节,欣欣请受,争取福分,不待号令,不须课率,黍稷馨香,如期即至。
数十万众,响之不尽。
所以知是皇上化力之所到,百姓善根之有成。
至如军国恒度,府库常畜,固以天下为公器,则秋毫无所侵也。
初上造十三种无尽藏,有放生布施二科,此藏利益,已为无限。
而每月斋会,复于诸寺施财施食。
又别敕至到张文休,日往屠肆,食切鼎俎,即时救赎,济免亿数,以此为常。
文休者,先为运吏,辄散运米与贫民,应入大辟。
上悯其一分,恻然不许。
莽唯赦其重辜,乃加以至到之目。
既非冯暖之市义,又无汲黯之请罪。
人微宥重,过于昔时文休嘉贷,未尝暂怠。
日中或不得食,而足不得息,周遍京邑,行步如飞,击鼓扬幡,负担驰逐。
家禽野兽,殚四生之品;
无不放舍焉。
是时朝臣,至于民庶,并各随喜,又钱一千一百一十四万。
上区其心迹,列有十条:或舍财同今法事者,或舍财以供养者,或舍财行慈悲者,或舍财乞诵经者,或舍财入节供者,或舍财入放生者,或舍财入布施者,或舍身施大众者,或烧指供养三宝者,或闻讲启求出家者。
昔如来化导,获悟不同,故法眼无生,根性非一。
上并与其人,同发大愿。
别见愿文。
小臣陪侍讲筵,谨立今序(《广弘明集》十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