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键词
位置
作者
标签
唱断肉经竟制 南梁 · 萧衍
 出处:全梁文卷一
诸僧道诸小僧辈,看经未遍,互言无断肉语,今日此经言何所道,所以唱此革屣文者,本意乃不在此,正为此三十三日。
法云法师讲《涅槃》断肉事。
于时僧正慧超法宠法师难云,若经文究竟断一切肉,乃至自死不得食者,此则同尼乾断皮革,不得著革屣,若开皮革得著革屣者,亦应开食肉。
法云法师乃已有通释,而二法师难意未了,于时自仍通云,若是圣人,故自不著此物,若中行人,亦不著此,著此皆是下行人,所以不同尼乾者,语有所舍,若无麻纻之乡,亦有开皮革义论,有麻纻处,大慈者乃实应不著,但此事与食肉不得顿同。
凡著一革屣,经久不坏,若食啖众生,就一食中,便害无量身命,况日日餐咀,数若恒沙,亦不可得用革屣以并断肉。
于时诸僧乃无复往复,恐诸小僧执以为疑,方成巨弊,所以唱此不受革屣文,正欲释一日所疑,非关前制。
凡啖肉者,是大罪障,经文道,昔与众生经为父母亲属,众僧那不思此,犹忍食啖众生,己不能投身饿虎,割肉贸鹰,云何反更啖他身分?
诸僧及领徒众法师,诸尼及领徒众者,各还本寺,宣告诸小僧尼,令知此意(《广弘明集》二十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