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键词
位置
作者
标签
奏省流寓民户帖 南齐 · 柳世隆
 出处:全齐文卷十七
尚书符下土断条格,并省侨郡县。
凡诸流寓,本无定憩,十家五落,各自星处
一县之民,散在州境,西至淮畔,东届海隅
今专罢侨邦,不省荒邑,杂居舛止,与先不异。
离为区断,无革游滥。
谓应同省,随界并帖。
若乡屯里聚,二三百家,井甸可脩,区域易分者,别详立(《南齐书·州郡志上》,永明元年南兖州刺史柳世隆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