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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新历表 南朝宋至南齐 · 祖冲之
 出处:全齐文卷十六
臣博访前坟,远稽昔典,五帝躔次,三王交分,《春秋》朔气,《纪年》薄蚀,谈,迁载述,彪、固列志,魏世注历,晋代《起居》,探异今古,观要华戎。
书契以降,二千馀稔,日月离会之征,星度疏密之验。
专功耽思,咸可得而言也。
加以亲量圭尺,躬察仪漏,目尽毫厘,心穷筹策,考课推移,又曲备其详矣。
然而(《宋志》无,《南齐书》有。)古历疏舛,类不精密,群氏纠纷,莫审其会。
何承天所上,意存改革,而置法简略,今已乖远。
以臣校之,三睹厥谬,日月所在,差觉三度,二至晷影,几失一日,五星见伏,至差四旬,留逆进退。
或移两宿。
分至失实,则节闰非正,宿度违天,则伺察无准,臣生属圣辰,询逮在运,敢率愚瞽,更创新历。
谨立改易之意有二,设法之情有三。
改易者一:以旧法一章,十九岁有七闰,闰数为多,经二百年辄差一日。
节闰既移,则应改法,历纪屡迁,实由此条。
今改章法三百九十一年有一百四十四闰,令却合周、汉,则将来永用,无复差动。
其二:以《尧典》云,「日短星昴,以正仲冬」。
以此推之,唐世冬至日,在今宿之左五十许度。
汉代之初用秦历,冬至日在牵牛六度。
汉武改立《太初历》,冬至日在牛初。
后汉四分法,冬至日在斗二十二。
晋世姜岌以月蚀检日,知冬至在斗十七。
今参以中星,课以蚀望,冬至之日,在斗十一。
通而计之,未盈百载,所差二度。
旧法并令冬至日有定处,天数既差,则七曜宿度,渐与舛讹。
乖谬既著,辄应改易。
仅合一时,莫能通远。
迁革不已,又由此条。
今令冬至所在岁岁微差,却检汉注,并皆审密,将来久用,无烦屡改。
又设法者,其一:以子为辰首,位在正北,爻应初九斗气之端,虚为北方列宿之中,元气肇初,宜在此次。
前儒虞喜,备论其义。
今历上元日度,发自虚一。
其二:以日辰之号,甲子为先,历法设元,应在此岁。
黄帝以来,世代所用。
凡十一历,上元之岁,莫值此名。
今历上元岁在甲子
其三:以上元之岁,历中众条,并应以此为始。
而《景初历》交会迟疾,元首有差。
承天法,日月五星,各自有元,交会迟疾,亦并置差,裁得朔气合而已,条序纷错,不及古意。
今设法日月五纬,交会迟疾,悉以上元岁首为始,群流共源,庶无乖误(《宋志》作「实精古法」。)
若夫测以定形,据以实效。
悬象著明,尺表之验可推;
动气幽微,寸管之候不忒。
今臣所立,易以取信。
但综核始终,大存缓密(《宋志》作「整密」。)
革新变旧,有约有繁。
用约之条,理不自惧,用繁之意,顾非谬然。
何者?
夫纪闰参差,数各有分,分之为体,非细不密。
臣是用深惜毫厘,以全求妙之准,不辞积累,以成永定之制,非为思而莫悟,知而弗改也。
窃恐赞有然否,每崇远而随近;
论有是非。
或贵耳而贱目。
所以竭其管穴,俯洗同异之嫌;
披心日月,仰希葵藿之照(已下二句,《宋志》有,《齐书》无。)
庶陈锱铢,少增盛典(《宋书·历志下》,大明六年,《南齐书·祖冲之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