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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议 南齐 · 陆澄
 出处:全齐文卷十五
窃谓赠之为义,所以追加名器。
故赠公者便成公,赠卿者便成卿。
赠之以王,得不为王乎?
然则有在生而封。
或既没而爵,俱受帝命,不为吉凶殊典;
同备文物,岂以存亡异数。
今玺策咸秩,是成人之礼;
群后临哀,非下殇之制。
若丧用成人,亲以殇服,末学含疑,未之或辩。
敢求详衷如所称(《宋书·礼志》二,《通典》八十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