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殇中殇变三年葛 南朝宋 · 庾蔚之
出处:全宋文卷五十三
《服问》云:「麻之有本者,变三年之葛。既练,遇麻断本者,于絻绖之」。次云:「小功不易丧之练冠」,因说麻之有本,乃能变上服之葛」。方云「殇长中变三年之葛,终殇之月算,而反三年之葛,是非重麻,为其无卒哭之税,下殇则不」。当是论周殇之大功。若是大功之殇,记当明之。周殇最在上,所以不言周耳。郑玄当谓周殇长中已目大功,不复指明殇服之异,不于卒哭而变上服之葛。又明下殇之麻。虽不断本,以其幼贱,亦不变能上服之葛。《间传》大明斩缞变受之节,因备列五服麻葛之分。缌小功之麻,不变上服之葛,已自别见。故此虽连言,而在兼服之例,是以不复曲辩。若如郑说,谓大功亲之殇者,其如缌小功之绖,麻既断本,又与三年之葛,大小殊绝,安得相变邪(《通典》九十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