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兄弟昭穆 南朝宋 · 庾蔚之
 出处:全宋文卷五十二
大夫、士尊不相绝,故必宗嫡而立宗,承别子之嫡,谓之宗子,收族合食,纠正一宗者也。
故特加齐缞三月之服。
至四小宗则服无所加,唯昆弟之为人后,姊妹虽出,一降而已。
曾子问》:「宗子为士,庶子大夫,以上牲祭于宗子之家」。
郑云:「贵禄重宗也」。
《小记》:「庶子不祭祢者,明其宗也」。
至诸侯尊绝大夫,不得以太牢祭卿大夫之家。
是以经无诸侯为宗服文,则知诸侯夺宗各自祭,不复就宗祭也。
又诸侯别子封为国君,亦得各祭四代。
何以知其然?
诸侯既不就祭,人子不可终身不得享其祖考,居然别祭四代。
或疑神不雨享,举鲁郑祭文祖厉足塞矣。
徐以弟禄卑于兄,不得两祭。
虞以为可两祭,由于父非诸侯,又未善也(《通典》五十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