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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或问甥侄 南朝宋 · 颜延之
 出处:全宋文卷三十七
或问颜延之曰:「甥侄亦可施于伯叔从母邪」?
颜答曰:「伯叔有父名,则弟兄之子不得称侄,从母有母名,则姊妹之子不得称甥。
且甥侄唯施之于舅姑耳,何者?
侄之言实也,甥之言生也。
女子虽出,情不自绝,故于兄弟之子,称其情实,男子居内,据自我出,故于姊妹之子,言其出生。
伯叔本内,不得言实,从母俱出,不得言生。
然后谓吾伯叔者,吾谓之兄弟之子;
谓吾从母者,吾谓之姊妹之子(《通典》六十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