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列叙元嘉赞扬佛教事 南朝宋 · 何尚之
 出处:全宋文卷二十八
元嘉十二年五月乙酉,有司奏丹阳尹萧摹之上言,称佛化被于中国,已历四代,塔寺形像,所在千计,进可以击心,退足以招劝。
而自顷世以来,情敬浮末,不以精诚为至,更以奢竞为重,旧宇颓圮,曾莫之脩,而各造新构,以相夸尚,甲第显宅,于斯殆尽,材铜采,糜损无极。
违中越制,宜加检裁,不为之防,流遁未巳。
请自今以后,有欲铸铜像者,悉诣台自闻,兴造塔寺精舍,皆先诣所在二千石,通发本末,依事列言。
本州必须报许,然后就功。
其有辄铸铜制辄造寺舍者,皆以不承用诏书律论。
铜宅材瓦,悉没入官,奏可。
是时有沙门慧琳,假服僧次,而毁其法,著《白黑论》。
衡阳太守何承天,与琳比狎,雅相击扬,著《达性论》,并拘滞一方,诋呵释教。
永嘉太守颜延之、太子中舍人宗炳,信法者也,检驳二论,各万馀言。
琳等始亦往还,未抵迹乃止。
因著《明佛论》以广其宗。
帝善之,谓侍中何尚之曰:「吾少不读经,比复无暇,三世因果,未辨致怀,而复不敢立异者,正以前达及卿辈时秀,率皆敬信故也。
范泰、谢灵运每云:六经典文,本在济俗为治耳,必求性灵真奥,岂得不以佛经为指南邪?
颜延年之折《达性》,宗少文之难《白黑论》,明佛法汪汪,尤为名理,并足开奖人意。
若使率土之滨,皆纯此化,则吾坐致太平,夫复何事?
近萧摹之请制未全经通,即巳相示,委卿增损,必有以式遏浮淫,无伤弘奖者,乃当著令耳」。
尚之对曰:「悠悠之徒,多不信法,以臣庸蔽,独秉愚勤,惧以阙薄,贻点大教。
今乃更褒拂,非所敢当。
至如前代群贤,则不负明诏矣。
中朝已远,难复尽知;
渡江以来,则王导、周顗,宰辅之冠盖,王蒙、谢尚,人伦之羽仪,郤超、王坦、王恭、王谧,或号绝伦或称独步,韶气贞情,又为物表。
郭文、谢敷、戴逵等,皆置心天人之际,抗身烟霞之间。
高祖兄弟,以清识轨世,王元琳昆季,以才华冠朝,其馀范汪、孙绰、张玄、殷觊略数十人,靡非时俊。
论所列诸沙门等帛昙邃者,其下辈也。
所与比对,则庾元规
自邃以上,护诸公,皆将亚迹黄中,或不测人也。
近世道俗较谈便尔。
若当备举夷夏,爰逮汉魏,奇才异德,胡可胜言?
宁当空失性灵,坐弃天属,沦惑于幻妄之说,自陷于无征之化哉。
陛下思洞机表,虑玄象外,钩深致远,无容近取于斯。
自臣等以降,若能谨推此例,则清信之士,无乏于时,所谓人能弘道,岂虚言哉。
慧远法师尝云:『释氏之化,无所不可,适道固自教源,济俗亦为要务』。
世主若能剪其讹伪,奖其验实,与皇之政,并行四海,幽显协力,共敦黎庶,何成康文景,独可奇哉。
使周汉之初,复兼此化,颂作刑清,倍当速耳。
窃谓此说,有契理奥。
何者?
百家之乡,十人持五戒,则十人淳谨矣。
千室之邑,百人修十善,则百人和厚矣。
传此风训,以遍宇内,编户千万,则仁人百万矣。
此举戒善之全具者耳。
若持一戒一善,悉计为数者,抑将十月二三矣。
夫能行一善,则去一恶;
一恶既去,则息一刑,一刑息于家,则万刑息于国。
四百之狱,何足难错?
《雅》《颂》之兴,理宜倍速。
即陛下所谓坐致太平者也。
论理则其如此,征事则臣复言之。
前史称西域之俗,皆奉佛敬法,故大国之众数万,小国数百,而终不相兼并。
内属之后,习俗颇弊,犹甚淳弱,罕行杀伐。
又五胡乱华以来,生民涂炭,冤横死亡者,不可胜数,其中误获稣息,必释教是赖。
佛图澄入邺,而石虎杀戮减半;
洮池塔放光,而苻楗椎锯用息。
蒙逊反噬无亲,虐如豺虎,末节感悟,遂成善人。
法逮道人,力兼万夫,几乱河渭,面缚甘死。
以赴师范,此非有他,敬信故也。
夫神道助教,有自来矣。
雷霆所击,暑雨恒事,及展庙遇震,而书为隐慝;
桀纣之朝,冤死者不可称纪,而周宣晋景,犹以深刑受祟。
检报应之数,既有不符;
征古今之例,只更增惑。
以经文载之,以彰劝戒,万一影像,犹为深切,岂若佛教,责言义则有可然可信之致。
考事实又无乖巳妄之咎。
且观世大士所降近验,并即表身世,众目共睹,祈求之家,其事相继,所以为劝戒,所以为深切,岂当与彼同日而谈乎?
而愚暗之徒,苟遂毁黩,忽重殉轻,滞小迷大,恚僧尼之绝《片半》育,嫉像塔之费朱紫,此犹生民覆载之德,日用而不论;
吏司苦堙瘗之劳,有时而诋慢。
慧琳、承天,盖亦然耳。
萧摹启制,臣亦不谓全非,但伤蠹道俗,最在无行僧尼,而情貌难分,未可轻去。
金铜土木,虽糜费滋深,必福业所寄,复难得顿绝。
臣比思为斟酌,进退难安。
今日亲奉德音,实用夷泰」。
吏部郎羊玄保在座,进曰:「此谈盖天人之际,岂臣所宜预。
窃恐秦楚论强兵之术,孙吴尽吞并之计,将无取于此邪」?
帝曰:「此非战国之具,良如卿言」。
尚之曰:「夫礼隐逸则战士怠,贵仁德则兵气衰。
若以孙吴为志,苟在吞噬,亦无取尧舜之道,岂唯释教而已」。
帝悦曰:「释门有卿,亦犹孔氏之有季路,所谓恶言不入于耳(《弘明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