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奏劾徐羡之 南朝宋 · 孔琳之
 出处:全宋文卷二十七
臣闻事上以奉宪为恭,临下以威严为整。
然后朝典为明,莅众必肃。
斯道或替,则宪纲其颓。
臣以今月七日,预皇太子正会。
会毕车去,并猥臣停门待阙。
有何人乘马,当臣车前,收捕驱遣命去。
何人骂詈收捕,咨审欲录。
每有公事,臣常虑有纷纭,语勿令问,而何人独骂不止,臣乃使录。
何人不肯下马,连叫大唤,有两威仪走来,击臣收捕。
尚书令省事倪宗又牵威仪手力,击臣下人。
宗云:「中丞何得行凶,敢录令公人。
凡是中丞收捕,威仪悉皆缚取」。
臣敕下人一不得斗,凶势辀张,有顷乃散。
又有群人就臣车侧,录收捕樊马子,互行筑马子顿伏,不能还台。
臣自录非,本无对校,而宗敢乘势凶恣,篡夺罪身。
尚书令羡之,与臣列车,纷纭若此,或云羡之不禁,或云羡之禁而不止。
纵而不禁,既乖国宪。
禁而不止,又不经通。
陵犯监司,凶声彰赫,容纵宗等,曾无纠问,亏损国威,无大臣之体,不有准绳,风裁何寄?
羡之内居朝右,外司辇毂,位任隆重,百辟所瞻。
而不能弘惜朝章,肃是风轨。
致使宇下纵肆,凌暴宪司,凶赫之声,起自京邑,所谓己有短垣,而自逾之。
又宗为篡夺之主,纵不纠问,二三亏违,宜有裁贬。
请免羡之所居官,以公还第。
宗等篡夺之愆,已属掌故御史,随事检处(《宋书·孔琳之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