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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言便宜 南朝宋 · 孔琳之
 出处:全宋文卷二十七
夫玺印者,所以辩章官爵,立契符信
官莫大于皇帝,爵莫尊于公侯。
而传国之玺,历代迭用,袭封之印,奕世相传,贵在仍旧,无取改作。
今世唯尉一职,独用一印,至于内外群官,每迁悉改,讨寻其义,私所未达。
若谓官各异姓,与传袭不同,则未若异代之为殊也。
若论其名器,虽有公卿之贵,未若帝王之重。
若以或有诛夷之臣,忌其凶秽,则汉用秦玺,延祚四百,未闻以子婴身戮国亡,而弃之不佩。
帝王公侯之尊,不疑于传玺,人臣众僚之卑,何嫌于即印。
载籍未闻其说,推例自乖其准。
而终年刻铸,丧功消实,金银铜炭之费,不可称言,非所以因循旧贯易简之道。
愚谓众官即用一印,无烦改作。
若有新置官,又官多印少,文或零失,然后乃铸,则仰裨天府,非唯小益。
凶门柏装,不出礼典,起自末代,积习生常,遂成旧俗。
爰自天子,达于庶人,诚行之有由,卒革必骇。
然苟无关于情,而有愆礼度,存之未有所明,去之未有所失,固当式遵先典,釐革后谬,况复兼以游费,实为民患者乎。
凡人士丧仪,多出闾里,每有此须,动十数万,损民财力,而义无所取。
至于寒庶,则人思自竭,虽复室如悬磬,莫不倾产殚财,所谓葬之以礼,其若此乎。
谓宜谨遵先典,一罢凶门之式,表以素扇,足以示凶。
昔事故饥荒,米谷绵绢皆贵,其后米价登复,而绢于今一倍。
绵绢既贵,蚕业者滋,虽勤厉兼倍,而贵犹不息。
愚谓致此,良有其由。
昔事故之前,军器正用铠而已,至于袍、袄𮖁裆,必俟战阵。
实在库藏,永无损毁。
今仪从直卫及邀罗使命,或有防卫送迎,悉用袍袄之属,非唯一府,众军皆然。
绵帛易败,势不支久。
又昼以御寒,夜以寝卧,曾未周年,便自败裂。
每丝绵新登,易折租以市,又诸府竞收,动有千万,积贵不已,实由于斯,私服为之艰匮,官库为之空尽。
愚谓若侍卫所须,固不可废,其馀则依旧用铠。
小小使命送迎之属,止宜给仗,不烦铠、袄
用之既简,则其价自降。
夫不耻恶食,唯君子能之。
肴馔尚奢,为日久矣。
今虽改张是弘,而此风未革。
所甘不过一味,而陈必方丈,适口之外,皆为悦目之费,富者以之示夸,贫者为之殚产,众所同鄙,而莫能独异。
愚谓宜粗为其品,使奢俭有中,若有不改,加以贬黜,则德俭之化,不日而流(《宋书·孔琳之传》,义熙初,众官献便宜,琳之于众议之外,别建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