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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书告弟僧谦灵 南朝宋 · 王微
 出处:全宋文卷十九
弟年十五,始居宿于外,不为察慧之誉,独沉浮好书,聆琴闻操,辄有过目之能。
讨测文典,斟酌传记,寒暑未交,便卓然可述。
吾长病,或有小间,辄称引前载,不异旧学。
自尔日就月将,著名邦党,方隆夙志,嗣美前贤,何图一旦冥然长往,酷痛烦冤,心如焚裂。
寻念平生,裁十年中耳,然非公事,无不相对,一字之书,必共咏读,一句之文,无不研赏,浊酒忘愁,图籍相慰,吾所以穷而不忧,实赖此耳。
奈何罪酷,茕然独坐。
忆往年散发,极目流涕,吾不舍日夜,又恒虑吾羸病,岂图奄忽,先归冥冥。
反覆万虑,无复一期,音颜仿佛,触事历然,弟今何在,令吾悲穷。
昔仕京师,分张六旬耳,其中三过,误云今日何意不来,钟念悬心,无物能譬。
方欲共营林泽,以送馀年,念兹有何罪戾,见此夭酷,没于吾手,触事痕恨。
吾素好医术,不使弟子得全,又寻思不精,致有枉过,念此一条,特复痛酷。
痛酷奈何。
吾罪奈何,弟为志,奉亲孝,事兄顺,虽僮仆无所叱咄,可谓君子不失色于人,不失口于人。
冲和淹通,内有皂白,举动尺寸,吾每咨之。
常云:「兄文骨气,可推英丽以自许,又兄为人矫介欲过,宜每中和」。
道此犹在耳,万世不复一见,奈何!
唯十纸手迹,封坼俨然,至于思恋不可怀。
及闻吾病,肝心寸绝,谓当以幅巾薄葬之事累汝,奈何反相殡送!
弟由来意,谓「妇人虽无子,不宜践二庭。
此风若行,便可家有孝妇」。
仲长《昌言》,亦其大要。
刘新妇以刑伤自誓,必留供养,殷太妃感《柏舟》之节,不夺其志。
仆射笃顺,范夫人知礼,求得左率第五儿,庐位有主。
此亦何益冥然之痛,为是存者意耳。
吾穷疾之人,平生意志,弟实知之,端坐向窗,有何慰适,正赖弟耳。
过中未来,已自愒望,今云何得立,自省昏毒,无复人理。
比烦冤困惫,不能作刻石文,若灵响有识,不得吾文,岂不为恨。
傥意虑不遂谢能思之如狂,不知所告诉,明书此数纸,无复词理,略道阡陌,万不写一。
阿谦何图至此!
谁复视我,谁复忧我!
他日宝惜三光,割嗜好以祈年,今也唯速化耳。
吾岂复支,冥冥中竟复云何?
弟怀随、和之宝,未及光诸文章,欲收作一集,不知忽忽当办此不?
今已成服,吾临灵,取常共饮杯,酌自酿酒,宁有仿像不?
冤痛冤痛(宋书王微传,弟僧谦亦有才誉,为太子舍人,遇疾。躬自处治,而僧谦服药失度,遂卒。深自咎恨,发病不复自治,哀痛谦不能已,以书告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