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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稽王道子请建屯田晋隆安中 南朝宋 · 王弘
 出处:全宋文卷十八
近面所咨立屯田事,已具简圣怀。
南亩事兴,时不可失,宜早督田畯,以要岁功。
而府资役单刻,控引无所,虽复厉以重劝,肃以严威,适足令囹圄充积,而无救于事实也。
伏见南局诸冶,募吏数百,虽资以廪赡,收入甚微。
愚谓若回以配农,必功利百倍矣。
军器所须,不可都废,今欲留铜官大冶及都邑小冶各一所,重其功课,一准扬州,州之求取,亦当无乏,馀者罢之,以充东作之要。
又欲二局田曹,各立典军募吏,依冶募比例,并听取山湖人,此皆无损于私,有益于公者也。
其中亦应畴量,分判番假,及给廪多少,自可一以委之本曹。
亲局所统,必当练悉,且近东曹板水曹参军纳之领此任,其人颇有干能,自足了其事耳。
顷年以来,斯务弛废,田芜廪虚,实亦由此。
弘过蒙饰擢,志输短效,岂可相与寝默,有怀弗闻邪,至于当否,尊自当裁以远鉴。
若所启谬允者,伏愿便以时施行,庶岁有务农之勤,仓有盈廪之实,礼节之兴,可以垂拱待也(《宋书·王弘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