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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门不敬王者论(五篇并序) 其五 形尽神不灭五 东晋 · 释慧远
 出处:全晋文
问曰:论旨以化尽为至极,故造极者必违化而求宗,求宗不由于顺化,是以引历代君王,使同之佛教,令体极之至,以权居统,此雅论之所托,自必于大通者也。
求之实当,理则不然。
何者?
夫禀气极于一生,生尽则消液而同无,神虽妙物,故是阴阳之所化耳。
既化而为生,又化而为死,既聚而为始,又散而为终,因此而推,固知神形俱化,原无异统,精粗一气,始终同宅,宅全则气聚而有灵,宅毁则气散而照灭,散则反所受于天本,灭则复归于无物,反覆终穷,皆自然之数耳。
孰为之哉?
若令本异,则异气数合,合则同化,亦为神之处形,犹火之在木,其生必存,其毁必灭,形离则神散而罔寄,木朽则火寂而靡托,理之然矣。
假使同异之分,昧而难明,有无之说,必存乎聚散,聚散气变之总名,万化之生灭,故庄子曰:“人之生,气之聚。
聚则为生,散则为死”。
若使生为彼徒苦,吾又何患?
古之善言道者,必有以得之。
若果然邪?
至理极于一生,生尽不化,义可寻也。
答曰:夫神者何邪?
精极而为灵者也。
精极则非卦象之所图,故圣人以妙物而为言,虽有上智,犹不能定其体状,穷其幽致,而谈者以常识生疑,多同自乱,其为诬也,亦已深矣。
将欲言之,是乃言夫不可言,今于不可言之中,复相与而依稀。
神也者,图应无生,妙尽无名,感物而动,假数而行。
感物而非物,故物化而不灭;
假数而非数,故数尽而不穷。
有情则可以物感,有识则可以数求。
数有精粗,故其性各异;
智有明阁,故其照不同。
推此而论,则知化以情感,神以化传,情为化之母,神为情之根。
情有会物之道,神有冥移之功,但悟彻者反本,惑理者逐物耳。
古之论道者,亦未有所同,请引而明之。
庄子发玄音于《大宗》曰:“大块劳我以生,息我以死”。
又以生为人羁,死为反真,此所谓知生为大患,以无生为反本者也。
文子黄帝之言曰:“形有靡而神不经,以不化乘化,其变无穷”。
庄子亦云:“持犯人之形,而犹喜之”。
若人之形万化,而未始有极。
此所谓知生不尽于一化,方逐物而不反者也。
二子之论,虽未究其实,亦尝傍宗而有闻焉。
论者不寻无方生死之说,而惑聚散于一化;
不思神道有妙物之灵,而谓精粗同尽,不亦悲乎!
火木之喻,原自圣典,失其流统,故幽兴莫寻。
微言遂沦于常教,令谈者资之以成疑,向使时无悟宗之匠,则不知有先觉之明,冥传之功,没世靡闻。
何者?
夫情数相感,其化无端,因缘密构,潜相传写,自非达观,孰识其变?
自非达观,孰识其会?
请为论者验之以实。
火之传于薪,犹神之传于形。
火之传异薪,犹神之传异形。
前薪非后薪,则知指穷之术妙;
前形非后形,则悟情数之感深。
惑者见形朽于一生,便以谓神情俱丧,犹睹火穷于一木,谓终期都尽耳。
此由从养生之谈,非远寻其类者也。
就如来论,假令神形俱化,始自天本,愚智赀生,同禀所受,问所受者为受之于形邪?
为受之于神邪?
若受之于形,凡在有形,皆化而为神矣;
若受之于神,是以神传神,则丹朱帝尧齐圣,重华瞽瞍等灵,其可然乎?
其可然乎?
如其不可,固知冥缘之构,著于在昔,明暗之分,定于形初,虽灵均善运,犹不能变性之自然,况降兹已还乎?
验之以理,则微言而有征;
效之以事,可无惑于大道(案,《高僧传》作“五曰形尽神不灭谓识神驰鹜,随行东西也。此是论之大意,是沙门得全方外之迹矣。”今论无此数语,盖《弘明集》有删饰也。)
论成后,有退居之宾,步朗月而宵游,相与共集法堂,因而问曰:敬寻雅论,大归可见,殆无所间。
一日试重研究,盖所未尽,亦少许处耳。
意以为妙门德式,是变俗之殊制,道家之名器,施于君亲,固宜略于形敬。
今所疑者,谓甫创难就之业,远期化表之功,潜泽无现法之效,来报玄而未应。
乃今王公献供,信士屈体,得无坐受其德,陷乎早计之累,虚沾其惠,贻夫素餐之讥邪?
主人良久乃应曰:请为诸贤近取其类,有人于此,奉宣时命,远通殊方九译之俗,问王者以当赀以糇粮,锡以举服不?
答曰然。
主人曰:类可寻矣。
夫称沙门者何邪?
谓其发蒙俗之幽昏,启化表之玄路,方将以兼忘之道与天下同往,使希高者挹其遗风,漱流者味其馀津。
若然,虽大业未就,观其超步之迹,所悟固已弘矣,然则运通之功,赀存之益,尚未酬其始誓之心,况答三业之劳乎?
又斯人者,形虽有待,情无近寄,视夫四事之供,若蟭蚊之过乎其前者耳,濡沫之惠,复焉足语哉!
众宾于是始悟冥涂以开辙为功,息心以净毕为道,乃欣然怡襟,咏言而退。
晋元兴三年岁次阏逢,于时天子蒙尘,人百其忧,凡我同志,佥怀缀旒之叹,故因述斯论焉(《弘明集》五,《沙门不拜俗事》二,又略见《高僧传》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