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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述佛义表 晋 · 姚嵩
 出处:全晋文
臣言:奉陛下所通诸义,理味渊玄,词致清胜,间诣逾于二篇,妙尽侔乎中观,咏之习之,纸已致劳,而心犹无厌,真可谓当时之高唱,累劫之宗范也。
但臣顽暗,思不参玄,然披寻之日,真复咏歌弗暇,不悟弘慈善诱,乃欲令参致问难。
敢忘愚钝,辄位叙所怀,岂日存难,直欲咨所未悟耳。
臣言:上通三世,甚有深致,既已远契圣心,兼复抑正众说,宗途亹亹,超绝常境,欣悟之至,益令赏味增深。
加为什公研核该备,实非愚臣所能称尽,正当铭之怀抱,以为心要耳。
臣言:上通不住法住般若义云:众生之所以不阶道者,有著故也。
是以圣人之教,恒以去著为事,故言以不住般若,虽复大圣玄鉴,应照无际,亦不可著,著亦成患,欲使行人忘彼我,遗所寄,泛若不系之舟,无所倚薄,则当于理矣。
故圣心玄诣,诚无不尽。
然至乎标位六度,而以无著为宗,取之于心,诚如明诲,即之于事,脱有未极。
夫无著虽妙,似若有不即真两冥,有不即真两冥,恐是心忘之谓耳。
窃寻玄教,如更有以谨牒成言,以据愚见,故经云施者授者财物不可得,以无所舍法,具足檀波罗蜜
以此三事不可得故,三者既冥,有无无当,无当之理,即同幻化。
以此而推,恐不住之致,非真忘彼我,遗所寄而巳。
诏云:放大光明诸神变者,此自应十方诸大菩萨将绍尊位者,斯理之玄,固非庸近所参。
然不巳之情,犹欲言所未达。
夫万有不齐,精粗亦异,应彼虽殊,而圣心恒一。
恒一故圆以应之,不同故权以济之。
虽鹿马而未始乖其大,虽现神变而未始遗其细,故《净名经》云:如来或以光明而作佛事,或以寂寞而作佛事,显默虽异,而终致不二。
然则于小大之间,恐是时互说耳。
如华手经初佛为德藏放大光明,今诸众生普蒙其润,又思益经中罔明所问如来三十三种光明,一切遇者,皆得利益。
《法华经》云:佛放眉间相光,亦使四众人部,咸皆生疑。
又云:“处暗众生,各得相见,苟有其缘,虽小必益,苟无其因,虽大或乖”。
故《般若经》云:若有众生遇所光者,必得无上道。
又以神变,令三恶众生,皆生天上。
以此而言,至于光明神变之事,似存平等,敢缘慈念,辄竭愚思。
若复哀矜,重开导者,岂直微臣独受其赐。
诏云:大道者以无为宗,若其无为,复何所为邪?
至理渊谈,诚不容言。
然处在涉求之地,不得不寻本以致悟,不审明道之无为,为当以何为体。
若以妙为宗者,虽在帝先而非极;
若以无有为妙者,必当有不无之因。
因称俱未冥,讵是不二之道乎?
故论云无于无者,必当有于有,有无之相譬,犹修短之相形耳。
无理虽玄,将恐同彼断常,常犹不可,况复断邪。
然则有无之津,乃是边见之所存。
故《中论》云:不破世帝故,则不破真帝。
又论云:诸法若实,则无二帝。
诸法若空,则无罪福。
若无罪福,凡圣无判。
苟无判,道何所益?
由臣暗昧,未悟宗极,惟愿仁慈,重加诲论(同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