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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重丧遭轻丧议 东晋 · 谢奉
 出处:全晋文
夫孝子之处丧,服勤三年,不懈不怠,情思所主无不在。
曾子问:“三年之丧可以吊乎?
孔子曰:“三年之丧练,不群立,不旅行
君子礼以饰情,三年之丧而吊哭,不亦虚乎”!
盖以为彼兴哀,则不专于所重也。
而《礼》云“卒哭既练,遭周大功之丧,皆随所服而变”。
代行丧者,咸从此制,窃有所恨。
夫人子之道,天属之恩,可谓重矣。
终身之忧,非一朝可消,故有祥练而为其极。
夫以资于事父之道,在公,尚有夺私服之制,况兼爱敬之重而更屈于支属乎!
奔丧之礼,赴哭辄备其绖带,归于本宫,即反正服。
于权宜兼通,庶可知无大过矣(《通典》九十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