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键词
位置
作者
标签
陈时政疏 东晋 · 范宁
 出处:全晋文
古者分土割境,以益百姓之心;
圣王作制,籍无黄白之别。
昔中原丧乱,流寓江左,庶有旋反之期,故许其挟注本郡。
自尔渐久,人安其业,丘垄坟柏,皆以成行,虽无本邦之名,而有安土之实。
今宜正其封疆,以土断人户,明考课之科,修闾伍之法。
难者必曰:“人各有桑梓,俗自有南北。
一朝属户,长为人隶,君子则有土风之慨,小人则怀下役之虑”。
斯诚并兼者之所执,而非通理者之笃论也。
古者失地之君,犹臣所寓之主,列国之臣,亦有违适之礼。
随会,致称《春秋》;
乐毅宦燕,见褒良史。
且今普天之人,原其氏出,皆随世迁移,何至于今而独不可?
凡荒郡之人,星居东西,远者千馀,近者数百,而举召役调,皆相资须,期会差违,辄致严坐,人不堪命,叛为盗贼。
是以山湖日积,刑狱愈滋。
今荒小郡县,皆宜并合,不满五千户,不得为郡,不满千户,不得为县。
守宰之任,宜得清平之人。
顷者选举,惟以恤贫为先,虽制有六年,而富足便退。
郡守长吏牵置无常,或兼台职,或带府官。
夫府以统州,州以监郡,郡以莅县,如令互相领帖,则是下官反为上司,赋调役使无复节限。
且牵曳百姓,营起廨舍,东西流迁,人人易处,文书簿籍,少有存者。
先之室宇,皆为私家,后来新官,复应修立。
其为弊也,胡可胜言!
又方镇去官,皆割精兵器杖以为送,故米布之属不可称计。
监司相容,初无弹纠,其中或有清白,亦复不见甄异。
送兵多者至于千馀家,少者数十户。
既力入私门,复资官廪布。
兵役既竭,枉服良人,牵引无端,以相充补。
若是功勋之臣,则已享裂土之祚,岂应封外复置吏兵乎!
谓送故之格宜为节制,以三年为断。
夫人性无涯,奢俭由势。
今并兼之士亦多不赡,非力不足以厚身,非禄不足以富家,是得之有由,而用之无节。
狝酒永日,驰骛卒年,一宴之馔,费过十金,丽服之美,不可赀算,盛狗马之饰,营郑卫之音,南亩废而不垦,讲诵阙而无闻,凡庸竞驰,傲诞成俗。
谓宜验其乡党,考其业尚,试其能否,然后升进。
如此,匪惟家给人足,贤人岂不继踵而至哉!
官制谪兵,不相袭代。
顷者小事,便以补役,一愆之违,辱及累世,亲戚傍支,罹其祸毒,户口减耗,亦由于此,皆宜料遣,以全国信
礼,十九为长殇,以其未成人也。
十五为中殇,以为尚童幼也。
今以十六为全丁,则备成人之役矣。
以十三为半丁,所任非复童幼之事矣。
岂可伤天理,违经典,困苦万姓,乃至此乎!
今宜修礼文,以二十为全丁,十六至十九为半丁,则人无夭折,生长滋繁矣(《晋书·范宁传》,《通典》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