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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劭日蚀不废朝议康帝建元元年 东晋 · 蔡谟
 出处:全晋文
邵论灾消异伏,又以梓慎裨灶犹有错失,太史上言,亦不必审,其理诚然也。
而云圣人垂制,不为变异豫废朝礼,此则谬矣。
灾祥之发,所以谴告人君,王者之所重诫,故素服废乐,退避正寝,百官降物,用币伐鼓,躬亲而救之。
夫敬戒之事,与其疑而废之,宁慎而行之。
孔子老聃助葬于巷党,以丧不见星而行,故日蚀而止柩,曰安知其不见星也。
史官言当蚀,亦安知其不蚀乎?
夫子、老聃先行见星之防,而劭逆废日蚀之戒,是弃圣贤之成规也。
鲁桓公壬申有灾,而以乙亥尝祭,《春秋》讥之。
灾事既过,犹追惧未已,故废宗庙之祭,况闻天眚将至,行庆乐之会,于礼乖矣。
《礼记》所云诸侯入门不得终礼者,谓日官不豫言,诸侯既入,见蚀乃知耳。
非先闻当蚀而朝会不废也。
劭引此文,可谓失其义旨。
刘劭所执者《礼记》也,夫子、老聃巷党之事,亦《礼记》所言,复违而反之,进退无据,然荀令所善,汉朝所从,遂使此言至今见称,莫知其误矣,后来君子将拟以为式,故正之云尔(《晋书·礼志》上,《宋书·礼志》一,《通典》七十八。建元元年太史上元日合朔,朝士复疑应却会与否,庾冰辅政,写刘劭议以示八座,蔡谟著议非之云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