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奉法要 东晋 · 郗超
 出处:全晋文
三自归者,归佛,归十二部经,归比丘僧;
过去、现在、当来三世十方佛,三世十方经法,三世十方僧。
每礼拜,忏悔皆当至心归命,并慈念一切众生。
愿令悉得度脱。
外国音称“南无”,汉曰“归命”;
佛者汉音曰“觉”,僧者汉音曰“众”。
五戒,一者不杀,不得教人杀,常当坚持尽形寿,二者不盗,不得教人盗,常当坚持尽形寿,三者不淫,不得教人淫,常当坚持尽形寿,四者不欺,不得教人欺,常当坚持尽形寿;
五者不饮酒,不得以酒为惠施,常当坚持尽形寿。
若以酒为药,当推其轻重,要于不可致醉。
有三十六失经教,以为深戒:不杀则长寿,不盗则长泰,不淫则清净,不欺则人常敬信,不醉则神理明治。
已行五戒,便修岁三月六斋。
岁三斋者,正月一日十五日五月一日十五日九月一日十五日
月六斋者,月八日十四日十五日二十三日二十九日三十日
凡斋日,皆当鱼肉不御,迎中而食,既中之后,甘香美味,一不得尝,洗心念道,归命三尊;
悔过自责行,四等心;
远离房室,不著六欲。
不得鞭挝骂詈,乘驾牛马,带持兵仗。
妇人则兼去香花脂粉之饰,端心正意,务存柔顺。
斋者普为先亡见在知识亲属并及一切众生,皆当因此至诚,玄想感发。
心既感发则终免罪苦。
是以忠孝之士,务加勉励,良以兼拯之功,非徒在已故也。
斋日唯得专惟玄观,讲诵法言,若不能行空,当习六思念。
六思念者,念佛,念经,念僧,念施,念戒,念天。
何谓念天?
十善四等为应天行,又要当称力所及,勉济众生。
十善者,身不犯杀盗淫,意不嫉恚痴,口不妄言绮语、两舌恶口。
何谓不杀?
常当矜悯一切蠕动之类,虽在困急,终不害彼利己。
凡众生危难,皆当尽心营救,随其水陆,各令得所。
疑有为己杀者,皆不当受。
何谓为盗?
凡取非己有,不问小大,及莅官不清,皆谓之盗。
何谓为淫?
一切诸著,普谓之淫,施之色欲,非正匹偶,皆不得犯;
又私窃不公,亦兼盗罪。
所谓嫉者,谓妒忌也。
见人之善,见人有德,皆当代之欢喜,不得有争竞憎嫉之心。
所谓恚者,心怀忿恨,藏结于内。
所谓痴者,不信大法,疑昧经道。
何谓妄言?
以无为有,虚造无端。
何谓绮语?
文饰巧言,华而不实。
何谓两舌?
背向异辞,对此说彼。
何谓恶口?
谓骂詈也。
或云口说不善之事,令人承以为罪,亦为恶口。
凡此十事,皆不得暂起心念,是为十善,亦为十戒。
五戒检形,十善防心,事有疏密,故报有轻重。
凡在有方之境,总谓三戒。
三戒之内,凡有五道:一曰天,二曰人,三曰畜生,四曰饿鬼,五曰地狱。
全五戒,则人相备;
具十善则生天堂。
全一戒者,则亦得为人。
人有高卑,或寿夭不同,皆由戒有多少。
反十善者,谓之十恶。
十恶毕犯,则入地狱,抵探强梁,不受忠谏。
及毒心内盛,徇私欺绐,则或坠畜生,或生蛇虺;
悭贪专利,常苦不足,则坠饿鬼。
其罪差轻少,而多阴私,情不公亮,皆坠鬼神,虽受微福,不免苦痛,此谓三涂,亦谓三恶道。
色痛痒思想生死识,谓之五阴。
凡一切外物有形可见者为色,失之则忧恼为痛,得之则欢喜为痒;
未至逆念为思,过去追忆为想;
心念始起为生,想过意识灭为死,曾关于心戢而不忘为识。
识者,经历累劫,犹萌之于怀,虽昧其所由,而滞于根,潜结始自毫厘,终成渊岳。
是以学者务慎所习,五盖一曰贪淫,二曰瞋恚,三曰愚痴,四曰邪见,五曰调戏。
别而言之,求欲为贪,耽著为淫,外发为瞋,内结为恚,系于缚著,触理倒惑为愚痴。
生死因缘,痴为本,一切诸著,皆始于痴;
地狱苦酷,多由于恚。
《经》云:卒斗杀人,其罪尚轻;
怀毒阴谋,则累劫弥结,无解脱之期。
六情一名六衰,亦曰六欲,谓目受色,耳受声,鼻受香,舌受味,身受细滑,心受识;
识者,即上所谓识阴者也。
五阴六欲,盖生死之原本,罪苦之所由。
消御之方,皆具载众经。
《经》云:心作天,心作人,心作地狱,心作畜生,乃至得道者,也亦心也。
凡虑发乎心,皆念念受报。
虽事未及形,而幽对冥构。
夫情念圆速,倏忽无间,机动毫端,遂充宇宙;
罪福形道,靡不由之,吉凶悔吝,定于俄顷。
是以行道之人,每慎独于心,防微虑始,以至理为城池,常领本以御末,不以事形未著,而轻起心念;
岂唯言出乎室,千里应之,莫见乎隐,所慎在形哉?
异出《十二门经》云:“人有善,恒当掩之,有恶宜令彰露”。
夫君子之心,无适无莫,过而无悔,当不自得。
宜其任行藏于所遇,岂有心于隐显?
然则教之所施,其在常近乎?
原夫天理之于罪福,外泄则愈轻,内结则弥重;
既迹著于人事,必有损于冥应。
且伐善施劳,有生之大情,匿非文过,品物之所同。
善著则迹彰,迹彰则誉集。
苟情系沮劝,而誉集于外,藏吝之心,必盈乎内。
且人之君子,犹天之小人,况乎仁德未至,而名浮于实,获戾幽冥,固必然矣。
夫苟非备德,安有不周,坦而公之,则与事而散。
若负理之心铭之怀抱而外修情恳,以免人尤;
收集俗誉,大诬天理,自然之舋,得不愈重乎?
是以庄生亦云:“为不善于幽昧之中,鬼神得而诛之”。
且人之情也,不愧于理,而愧乎物。
愆著则毁至,毁至而耻生。
情存近复,则弊不至积;
恃其不彰,则终莫悛革。
加以天舋内充,而惧其外显,则幽虑万端,巧防弥密,穷年所存,唯此之务。
天殃物累,终必顿集,盖由不防萌,谋始而匿,非扬善故也。
《正斋经》云:“但得说人百善,不得说人一恶”。
说人之善,善心便生,说人之恶,便起忿意。
意始虽微,渐相资积。
是以一善生巨亿万善,一恶生巨亿万恶。
古人云:“兵家之兴,不过三世”。
陈平亦云:“我多阴谋,子孙不昌”。
引以为教,诚足以有弘。
然齐、楚享遗嗣于累叶,靡显报于后昆,既已著之于事验,不俟推理而后明也。
且鲧殛禹兴,魣鲋异形,四罪不及,百代通典。
哲王御世,犹无淫滥,况乎自然玄应不以情者,而令罪福错受,善恶无彰,其诬理也,固亦深矣。
且秦制收帑之刑,犹以犯者为主;
主婴其罚,然后责及其馀,若亹不当身,而殃延亲属,以兹制法,岂唯圣典之所不容?
固亦申韩之所必去矣。
是以《泥洹经》云:“父作不善,子不代受,子作不善,父亦不受,善是获福,恶自受殃”。
至矣哉斯言!
允心应理。
然原夫世教之兴,岂不以情受所存不止乎己?
所及弥广,则诫惧愈深。
是以韬理实于韫椟。
每申近以敛粗,进无亏于惩劝,而有适于物宜,有怀之流,宜略其事而喻,深领幽旨。
若乃守文而不通其变,徇教而不达教情,以之处心循理,不亦外乎?
夫罪福之于逆顺,固必应而无差者也。
苟昧斯道,则邪正无位,寄心无准矣。
至于考之当年,信漫而少徵,理无愆违,而事不恒著,岂得不归诸宿缘、推之来世邪?
是以有心于理者,审影响之难诬,废事证而冥寄,达天网之宏疏;
故期之于靡漏,悟运往之无间,混万劫于一朝,括三世而玄同,要终归于必至,岂以显昧改心、淹远革虑哉?
此最始信之根主,而业心所深期也。
《十二门经》云:“有时自计,我端正好,便当自念,身中无所有,但有肝肠脾肺、骨血屎溺,有何等好?
复观他人身中恶露皆如是”。
若悭贪意起,当念财物珍宝生不持来、死不俱去,而流迁变化,朝夕难保;
身不久存,物无常主。
宜及当年施恩行惠,赡乏以财,救疾以药,终日欣欣,务存营济
若瞋恚意起,当深生平等,兼护十戒。
差摩竭云:“菩萨所行,忍辱为大。
若骂詈者,嘿而不报;
若挝捶者,受而不校;
若瞋怒者,慈心向之,若谤毁者,不念其恶”。
法句又云:“受辱心如地,行忍如门阃,地及门阃,盖取其藏垢纳污,终日受践也”。
《成具经》曰:“彼以四过加已,则觉知口之失也。
报以善言和语,至诚不饰”。
四过者,上之所谓两舌、恶口、妄言、绮语也。
夫彼以恶来,我以善应,苟心非木石,理无不感。
但患处之不恒,弘之不积耳。
苟能每事思忍,则悔吝消于见世,福报显于将来。
《贤者德经》云:“心所不安,未常加物,即近而言,则忠恕之道;
推而极之,四等之义”。
四等者何?
慈、悲、喜、护也。
何谓为慈?
悯伤众生,等一切,推已恕彼,愿令普安,爱及昆虫,情无同异。
何谓为悲?
博爱兼拯,雨泪恻心,要令实功潜著,不直有心而已。
何谓为喜?
欢悦柔软,施而无悔。
何谓为爱护?
随其方便,触类善救,津梁会通,务存弘济。
能行四等,三界极尊,但未能冥心无兆,则有数必终。
是以《本起经》云:“诸天虽乐,福尽亦丧,贵极而无道,与地狱对门”。
《成具》又云:“福者有若有尽,有烦劳有往还”。
《泥洹经》曰:“五道无安,唯无为快”。
经称行道者先当舍世八事,利衰毁誉,称讥苦乐,闻善不喜,闻恶不惧;
信心天固,沮劝无以动其志;
理根于中,外物不能干其虑。
且当年所遇,必由宿缘;
宿缘玄运,信同四时,其来不可御,其去不能止,固当顺而安之,悦而毕之。
精勤增道习,期诸妄心,形报既废,乃获大安耳。
夫理本于心,而报彰于事,犹形正则影直,声和而响顺,此自然玄应,孰有为之者哉!
然则契心神道,固宜期之通理,务存远大,虚中正己,而无希外助;
不可接以卑渎,要以情求:此乃厝怀之关键,学者所宜思也。
或谓心念必报,理同影响,但当求己而已,固无事于幽冥。
原经教之设,盖所以悟夫求己,然求己之方、非教莫悟。
悟因乎教,则功由神道;
欣感发中,必形于事;
亦由咏歌不足,系以手舞。
然则奉而尊之,盖理所不必须,而情所不能废。
宜纵己身体教旨,忘怀欣想,将以己引物,自周乎众,所以固新涉之志,而令寄怀有拟。
《经》云:“生苦、老苦,病苦、死苦,怨憎会苦恩爱别离苦,所求不得苦。
遇此诸苦,则宜深惟缘对,兼觉魔伪,开以达观,弘以等心。
且区区一生,有同过隙,所遇虽殊,终归枯朽,得失少多,固不足计。
该以数涂,则此心自息,又苟未入道,则休戚迭用。
聚散去来,贤愚同致。
是以经云,安则有危,得则有丧,合会有离,生则有死,盖自然之常势,必至之定期。
推而安之,则无往不夷。
维摩诘》云;
“一切诸法,从意生形,然则兆动于始,事应乎末;
念起而有,虑息则无;
意之所安,则触遇而夷;
情之所阂,则无往不滞。
因此而言,滞之所由,在我而不在物也”。
若乃惧生于心,则舋乘于外;
外舋既乘,内惧愈结。
苟患失之,无所不至矣。
是以经称丈夫畏时非人得其便,诚能住心以理。
天关内固,则人鬼罔间,缘对自息,万有无以缨,众邪不能袭。
四非常:一曰无常,二曰苦,三曰空,四曰非身,少长殊形陵谷易处,谓之无常,盛衰相袭,欣极必悲,谓之为苦,一切万有,终归于无谓之为空,神无常宅,迁化靡停,谓之非身。
《经》称处惑乐之地,觉必苦之对,盖推代谢于往复,审乐往则哀来;
故居安虑危,夕惕荣观。
若夫深于苦者谓之见谛,达有心则有滞,有滞则苦存,虽贵极人天,地兼崇高,所乘愈重,矜著弥深,情之所乐,于理愈苦。
故《经》云:“三界皆苦,无可乐者”。
又云:“五道众生,共在一大狱中,苟心系乎有,则罪福同贯。
故总谓三界为一大狱。
佛问诸弟子:“何谓无常”?
一人曰:“一日不可保,是为无常”。
佛言:“非佛弟子”?
一人曰:“食顷不可保,是为无常”。
佛言:“非佛弟子”。
一人曰:“出息不报,便就后世,是为无常”。
佛言:“真佛弟子”。
夫无常显证,日陈于前,而万代同归,终莫之悟,无瞬息之安。
永世之计,惧不在交,则每事殆懈。
以之进德,则功无复篑;
以之治心,则堕其所习。
是以有道之士,指寸阴而惜逝,恒自强于鞭后,业与时竞,惟日不足,则乱念无因而生,缘对靡由而起。
六度,一曰施,二曰戒,三曰忍辱,四曰精进,五曰一心,六曰智慧。
积而能散,润济众生,施也。
谨守十善,闭邪以诚,戒也。
犯而不校,常善下人,忍辱也。
勤行所习,夙夜匪懈,精进也。
专心守意,以约敛众,一心也。
凡此五事,行以有心,谓之俗度;
领以兼忘,谓之道慧。
《本起经》云:“九十六种道术,各信所事,皆乐生安,孰知其惑夫欣得恶失、乐存哀亡?
盖弱丧之常滞,有生所感同。
然冥力潜谢非矜恋所留,对至而应,岂智用所制?
是以学者必归心化本,领观玄宗
玩之珍之,则众念自废,废则有忘,有忘则缘绝。
缘报既绝,然后入于无生。
既不受生故能不死。
是以《普耀经》云;
“无所从生,靡所不生;
于诸所生,而无所生”。
《泥洹经》云:“心识静休,则不死不生”。
心为种本,行为其地,报为结实;
犹如种植,各以其类时至而生,弗可遏也。
种十善戒善则受生之报,具于上章。
加种禅等四空,则贵极天道。
四空及禅,数经具载其义,从第一天至二十八天,随其事行,福转倍增。
种非常禅谛,背有著无则得罗汉泥洹,不忌有为,不系空观,遇理而冥,无执无寄,为无所种。
既无所种,故不受报,廓然玄废,则佛之泥洹。
泥洹者,汉曰“无为”,亦曰“灭度”。
维摩诘》曰:“彼六师者,说倚为道。
从是师者,为住诸见,为边际,为归八难,不得离生死道也。
虽玄心屡习,而介然微动,犹均被六师同滞一有。
况贪生倚想,执我捍化,虽复福逾山河,贵极三界,倚伏旋还,终坠罪苦,岂获宁神大造、泊然玄夷哉!
夫生必有情,天势率至,不宅于善,必在于恶。
是以始行道者,要必有寄;
寄之所因,必因乎有;
有之所资,必资乎烦。
是以《经》云:“欲于空中造立宫室,终不能成,取佛国者,非于空也”。
然则五度四等,未始可废,但当即其事用,而去其忮心。
归佛则解佛,无归于戒则无功于戒,则禅谛与五阴俱冥,未用与本观同尽;
虽复众行兼陈,固是空中行空耳。
或以为空则无行,行则非空。
既以有行,无乃失空乎?
夫空者,忘怀之称,非府宅之谓也。
无诚无矣,存无则滞封;
有诚有矣,两忘则玄解。
然则有无由乎方寸,而无系于外物。
器象虽陈于事用,感绝则理冥,岂灭有而后无?
偕损以至尽哉。
由此言之,有固非滞,滞有则背宗;
反流归根,任本则自畅。
是以开士深行,统以一贯;
达万象之常冥,乘所寓而玄领;
知来理之先空,恒得之于同致;
悟四色之无朕,顺本际而偕废,审众观之自然,故虽行而靡迹。
方等深经,每泯一三世,而未尝谓见在为有,则空中行空,旨斯见矣(《弘明集》十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