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陆云成都王颖 西晋 · 江统
 出处:全晋文
统等闻人主圣明,臣下尽规,苟有所怀,不敢不献。
昨闻教以陆机后失军期,师徒败绩,以法加刑,莫不谓当。
诚足以肃齐三军,威示远近,所谓一人受戮,天下知诫者也。
且闻重教,以图为反逆,应加族诛,未知本末者,莫不疑惑。
爵人于朝,与众共之;
刑人于市,与众弃之。
惟刑之恤,古人所慎。
明公兴举义兵,以除国难,四海同心,云合响应,罪人之命,县于漏刻,泰平之期,不旦则夕矣。
兄弟并蒙拔擢,俱受重任,不当背罔极之恩,而向垂亡之寇;
去泰山之安,而赴累卵之危也。
直以计虑浅近,不能董摄群帅,致果杀敌,进退之间,事有疑似,故令圣签未察其实耳。
刑诛事大,言有反逆之徵,宜令王粹、牵秀检校其事。
事验显然,暴之万姓,然后加等之诛,未足为晚。
今此举措,实为太重,得则足令天下情服,失则必使四方心离,不可不令审谛,不可不令详慎。
统等区区,非为陆云请一身之命,实虑此举有得失之,敢竭愚戆,以备诽谤(《晋书·陆云传》,之败也。并收官属江统蔡克枣嵩等上疏云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