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奏杀李忽 孙吴至西晋 · 周处
 出处:全晋文 卷八十一
觉父以偷生,破家以邀福;
子圉告归,怀嬴结舌。
忽无人子之道,证父攘羊,伤化污俗,宜在投畀,以彰凶逆。
毕刑市朝,不足塞责(《御览》六百四十七引王隐《晋书》。处为中书省事,时女子李忽觉父北叛时杀父,处奏云云,奏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