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潘岳古今尺议 西晋 · 挚虞
 出处:全晋文 卷七十七
昔圣人有以见天下之赜而拟其形容,象物制器,以存时用。
故参天两地,以正算数之纪;
依律计分,以定长短之度。
其作之也有则,故用之也有徵。
考步两仪,则天地无所隐其情;
准正三辰,则悬象无所容其谬;
施之金石,则音韵和谐;
措之规矩,则器用合宜。
一本不差而万物皆正,及其差也,事皆反是。
今尺长于古尺几于半寸,乐府用之,律吕不合;
史官用之,历象失占;
医署用之,孔穴乖错。
此三者,度量之所由生,得失之所取徵,皆絓阂而不得通,故宜改今而从古也。
唐虞之制,同律度量衡,仲尼之训,谨权审度。
今两尺并用,不可谓之同;
知失而行,不可谓之谨。
不同不谨,是谓谬法,非所以轨物垂则,示人之极。
凡物有多而易改,亦有少而难变,亦有改而致烦,有变而之简。
度量是人所常用,而长短非人所恋惜,是多而易改者也。
正失于得,反邪于正,一时之变,永世无二,是变而之简者也。
宪章成式,不失旧物,季末苟合之制,异端杂乱之用,当以时厘改,贞夫一者也。
臣以为宜如所奏(《晋书·挚虞传》。将作大匠陈协掘地得古尺,尚书奏「今尺长于古尺,宜以古为正』。潘岳以为习用已久,不宜复改,虞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