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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堂郊祀议 西晋 · 挚虞
 出处:全晋文 卷七十六
案,汉魏故事明堂祀五帝之神。
新礼,五帝即上帝,即天帝也。
明堂除五帝之位,惟祭上帝。
仲尼称「郊祀后稷以配天,宗祀文王于明堂以配上帝」。
《周礼》,祀天旅上帝,祀地旅四望。
望非地,则上帝非天,断可识矣。
郊丘之祀,埽地而祭,牲用茧栗,器用陶匏,事反其始,故配以远祖。
明堂之祭,备物以荐,玉牲并陈,笾豆成列,礼同人鬼,故配以近考。
郊堂兆位,居然异体,牲牢品物,质文殊趣。
且祖考同配,非谓尊严之美,三日再祀,非谓不黩之义,其非一神,亦足明矣。
昔在上古,生为明王,没则配五行,故太昊配木,神农配火,少昊配金,颛顼配水,黄帝配土。
此五帝者,配天之神,同兆之于四郊,报之于明堂。
祀天,大裘而冕,祀五帝亦如之。
或以为五精之帝,佐天育物者也。
前代相因,莫之或废,晋初始从异议。
庚午诏书》,明堂及南郊除五帝之位,惟祀天神,新礼奉而用之。
太医令韩杨上书,宜如旧祀五帝。
太康十年,诏已施用。
宜定新礼,明堂及郊祀五帝如旧议(《晋书·礼志》上,《通典》四十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