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诸王公城国宫室章服车旗议 晋 · 孙毓
 出处:全晋文 卷六十七
《周礼》:「上公九命为伯,其国家、宫室、车旗、衣服、礼仪,皆以九为节;
侯伯七命,以七为节;
子男五命,以五为节」。
公之城盖方九里,宫方九百步;
侯伯之城方七里,宫方七百步;
子男之城方五里,宫方五百步。
又曰:「王之三公八命,其卿六命,及其出封,皆加一等;
其国家宫室车旗衣服礼仪亦如之」。
又如礼,诸侯之城隅高七丈,门阿皆五丈。
又礼,诸侯以为殷屋。
诸王封国,虽有大小,而所理旧城,不如古制,皆宜仍旧。
其造立宫室,当有大小之差。
然周典奢大,异于今仪,步数之限,宜随时制。
又诸侯三重门,内曰路门,中门曰雉门,外门曰库门。
雉门之外设罕宪,高五丈。
其正寝与庙同制,皆殷屋四阿,堂崇三尺。
此其旧典,略可依也。
馀皆称事取供而已。
旌旗斿数,繁缨贰车,各以其命之等。
又曰:「金辂建大旗,同姓以封;
象辂建大赤,异姓以封」。
今制从简除之馀,诸王从公者出就封,朝祀之事,宜路车驷马,建大旗九斿,画蛟龙。
礼,公之服,自衮冕而下,侯伯自鷩冕而下,皆如王之服。
祭服宜玄冕朱里,玳玉三采九旒,缫三色九就,丹组缨,玄衣纁裳,画九章,以事宗庙。
其祀社稷山川,及其群臣助祭者,皆长冠玄衣。
其位不从公者,皆以七为节,其他则同诸王
朝服依汉魏故事,皆远游冠,五时服,佩山玄玉,不复以国大小为差。
其群臣侍从冠服,皆宜如服制令也。
诸王公应助祭。
案《司服》之职:「王祀昊天上帝,则大裘同冕;
先生则衮冕。
先公则鷩冕,公之服自衮冕而下,如王之服;
侯伯之服。
自鷩冕而下,如公之服」。
《礼记·王制》曰:「制,三公一命衮」。
三公八命,复加一命,则服衮龙,与王者之后同。
然则九命及二王之后,乃服衮衣无升龙,三公之服,当从鷩冕而下。
太尉三公助祭,宜服鷩冕七章,冕缫九旒,赤舄。
三公助导从外官不与齐祭者,自可如旧(《通典》七十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