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键词
位置
作者
标签
告庙册议 晋 · 孙毓
 出处:全晋文 卷六十七
太常问:「今封建诸王,为告庙不?
若告,庙册与告诸王同异?
祝文同不?
当以竹册白简?
隶书篆书也」?
博士孙毓议:「案《尚书·洛诰》『王命作册,逸祝册,唯告周公其后』。
成王已冠,命立周公后,作为册书《逸诰》以告伯禽也。
周公请命于三王,乃纳册于金滕匮中。
封建诸王,裂土树蕃,为册告庙。
篆书竹册,执册以祝,讫,藏于庙。
封王之日,又以册告所封之王。
册文不同。
前以言告庙祝文,当竹册篆书,以为告庙删,册之文即祝词也。
旧告封王、告改年号,故事,事讫皆当藏于庙,以皆为册书。
四时享祀祝文,事讫不藏,故但礼称祝文尺一,白简隶书而已(《通典》五十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