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袁子正 其二 经国 西晋 · 袁准
 出处:全晋文 卷五十五
先王之制,立爵五等,所以立蕃屏、利后嗣者也。
是故国治而万世安。
春秋》:郑庄公封母弟于京。
祭仲曰:「都城过制,国之害也」。
其后卒相攻伐,国内大乱。
故过度则有强臣之祸,鄙小则有微弱之忧。
秦以列国之势而并天下,自以由诸侯而起之也。
于是去五等之爵而置郡县,虽有亲子母弟,皆为匹夫。
及其政衰,一夫大呼而天下去。
及至汉家见亡秦之以孤特亡也,于是大封子弟,或连城数十,廓地千里,自关已东,皆为王国,力多而权重。
故亦有七国之难。
魏兴,以新承大乱之后,民人损减,不可则以古治。
于是封建侯王,皆使寄地,空名而无其实。
王国使有老兵百余人,以卫其国,虽有王侯之号,而力侪于匹夫,县隔千里之外,无朝聘之仪;
邻国无会同之制;
诸侯游猎,不得过三十里;
又为设防辅监国之官,以司察之。
王侯皆思为布衣布不能得。
既违宗国蕃屏之义,又亏亲戚骨肉之恩。
武王既克殷,下车而封子弟同姓之国五十余,然亦卜世三十,卜年七百,至乎王赧之后,海内无主三十余年。
故诸侯之治,则辅车相持,翼戴天子,以礼乐征伐。
虽有乱君暴主,若吴楚之君者,不过恣睢其国,恶能为天下害乎?
周以千乘之赋封诸侯,今也曾无一成之田,何周室之奢泰而今日之俭少也?
岂古今之道不同而今日之势然哉?
未之思耳。
夫物莫不有弊,圣人者岂能无衰?
能审终始之道,取其长者而已。
今虽不能尽建五等,犹宜封诸亲戚,使少有土地,制朝聘会同之义,以合亲戚之恩;
讲礼以明其职业,黜陟以讨其不然。
如是,则国有常守,兵有常强,保世延祚,长久而有家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