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霍原应举寒素 西晋 · 李重
 出处:全晋文 卷五十三
案如《癸酉诏书》,廉让宜崇,浮竞宜黜。
其有履谦寒素靖恭求己者,应有以先之。
如诏书之旨,以二品系资,或失廉退之士,故开寒素以明尚德之举。
司徒总御人伦,实掌邦教,当务峻准评,以一风流。
然古之厉行高尚之士,或栖身岩穴,或隐迹丘园,或克己复礼,或耄斯称道,出处默语,唯义所在。
未可以少长异操,疑其所守之美,而远同始终之责,非所谓拟人必于其伦之义也。
诚当考之于邦党之伦,审之于任举之主。
沈为中正,亲执铨衡,陈隐居永志,笃古好学,学不为利,行不要名,绝迹穷山,蕴韣道艺,外无希世之容,内全遁逸之节,行成名立,缙绅慕之,委质受业者千里而应,有孙孟之风,之操。
始举,先咨侍中、领中书监华,前州大中正、后将军婴,河南尹轶。
去三年,诸州还朝,幽州刺史许猛特以原名闻,拟之西河,求加征聘。
如沈所列,州党之议既举,又刺史班诏表荐,如此而犹谓草野之誉未洽,德礼无闻,舍所征检之实,而无明理正辞,以夺沈所执。
且应二品,非所求备。
定志穷山,修述儒道,义在可嘉。
若遂抑替,将负幽邦之望,伤敦德之教。
如诏书所求之旨,应为二品(《晋书·李重传》。燕国中正刘沈霍原为寒素,司徒府不从,又抗诣中书奏中书复下司徒参论,司徒左长史荀组以为不应举,重奏云云。又略见《文选》王康琚反招隐诗》注引王隐《晋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