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旱上便宜五事疏 西晋 · 傅玄
出处:全晋文卷四十六
臣闻圣帝明王受命,天时未必无灾,是以尧有九年之水,汤有七年之旱,惟能济之以人事耳。故洪水滔天而免沈溺,野无生草而不困匮。伏惟陛下圣德钦明,时小水旱,人未大饥,下祗畏之诏,求极意之言,同禹汤之罪己,侔周文之夕惕。臣伏欢喜,上便宜五事:
其一曰:耕夫务多种而耕暵不熟,徒丧功力而无收。又旧兵持官牛者,官得六分,士得四分;自持私牛者,与官中分;施行来久,众心安之。今一朝减持官牛者,官得八分,士得二分;持私牛及无牛者,官得七分,士得三分;人失其所,必不欢乐。臣愚以为宜佃兵持官牛者与四分,持私牛与官中分,则天下兵作欢然悦乐,爱惜成谷,无有损弃之忧。
其二曰:以二千石虽奉务农之诏,犹不勤心以尽地利。昔汉氏以垦田不实,征杀二千石以十数。臣愚以为宜申汉氏旧典,以警戒天下郡县,皆以死刑督之。
其三曰:以魏初未留意于水事,先帝统百揆,分河堤为四部,并本凡五谒者,以水功至大,与农事并兴,非一人所周故也。今谒者一人之力,行天下诸水,无时得遍。伏见河堤谒者车谊不如水势,转为他职,更选知水者代之。可分为五部,使各精其方宜。
其四曰:古以步百为亩,今以二百四十步为一亩,所觉过倍。近魏初课田,不务多其顷亩,但务修其功力,故白田收至十作斛,水田收数十斛。自顷以来,日增田顷亩之课,而田兵益甚,功不能修理,至亩数斛已还,或不足以偿种。非与曩时异天地,横遇灾害也,其病正在于务多顷亩而功不修耳。窃见河堤谒者石恢甚精练水事及田事,知其利害,乞中书召恢,委曲问其得失,必有所补益。
其五曰:臣以为胡夷兽心,不与华同,鲜卑最甚。本邓艾苟欲取一时之利,不虑后患,使鲜卑数万散居人间,此必为害之势也。秦州刺史胡烈素有恩信于西方,今烈往,诸胡虽已无恶,必且消弭,然兽心难保,不必其可久安也。若后有动衅,烈计能制之。惟恐胡虏适困于讨击,便能东入安定,西赴武威,外名为降,可动复动。此二郡非烈所制,则恶胡东西有窟穴浮游之地,故复为患,无以禁之也。宜更置一郡于高平川,因安定西州都尉募乐徙民,重其复除以充之,以通北道,渐以实边。详议此二郡及新置郡,皆使并属秦州,令烈得专御边之宜(《晋书·傅玄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