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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疏陈要务 西晋 · 傅玄
 出处:全晋文卷四十六
臣闻舜举五臣,无为而化,用人得其要也。
天下群司猥多,不可不审得其也。
不得其人,一日则损不赀,况积日乎!
《典谟》曰「无旷庶官」,言职之不可久废也。
诸有疾病满百日不差,宜令去职,优其礼秩而宠存之,既差而后更用。
臣不废职于朝,国无旷官之累,此王政之急也。
臣闻先王分士农工商以经国制事,各一其业而殊其务。
自士已上子弟,为之立太学以教之,选明师以训之,各随其才优劣而授用之。
农以丰其食,工以足其器,商贾以通其货。
故虽天下之大,兆庶之众,无有一人游手在其间。
分数之法,周备如此。
汉魏不定其分,百官子弟不修经艺而务交游,未知莅事而坐享天禄;
农工之业多废,或逐淫利而离其事;
徒系名于太学,然不闻先王之风。
今圣明之政资始,而汉魏之失未改,散官众而学校未设,游手多而亲农者少,工器不尽其宜。
臣以为宜亟定其制,而通计天下若干人为士,足以副在官之吏;
若干人为农,三年足有一年之储;
若干人为工,足其器用;
若干人为商贾,足以通货而已。
尊儒尚学,贵农贱商,此皆事业之要务也。
前皇甫陶上事,欲令赐拜散官皆课使亲耕,天下享足食之利。
禹、稷躬稼,祚隆后世,是以《明堂月令》著帝籍之制。
伊尹古之名臣,耕于有莘;
婴齐大夫,避庄公之难,亦耕于海滨。
昔者圣帝明王,贤佐贤士,皆尝从事于耕农矣。
王人赐官,冗散无事者,不督使学,则当使耕,无缘放之使坐食百姓也。
今文武之官既众,而拜赐不在职者又多,加以服役为兵,不得耕稼,当农者之半,南面食禄者参倍于前。
使冗散之官为农,而收其租税,家得其实,而天下之谷可以无乏矣。
夫家足食,为子则孝,为父则慈,为兄则友,为弟则悌。
天下足食,则仁义之教可不令而行也。
夫为政之要,计民而置官,分民而授事,士农工商之分不可斯须而废也。
若未有精其防制,计天下文武之官足为副贰者使学,其余皆归之于农。
若百工商贾有长者,亦皆归之于农。
务农若此,何有不赡乎!
《虞书》曰:「三载考绩,三步黜陟幽明。
是为九年之后乃有迁叙也。
故居官久,则念立慎终之化;
居不见久,则竞为一切之政。
六年之限,日月浅近,不周黜陟。
陶之所上,义合古制。
惟陛下裁之。
夫儒学者,王教之首也。
尊其道,贵其业,重其选,犹恐化之不崇;
忽而不以为急,臣惧日有陵迟而不觉也。
仲尼有言「人能弘道,非道弘人」。
然则尊其道者,非惟尊其书而已,尊其人之谓也。
贵其业者,不妄教非其人也。
重其选者,不妄用非其人也。
若此,而学校之纲举矣。
前春乐平太守曹志,上欲为博士卒史,此尊儒之一隅也。
主者奏寝之,今典千里,臣等并受殊宠,虽言辞不足以自申,意在有益,主者请寝,多不施用,臣恐草莱之士,虽怀一善莫敢献之矣(《晋书·傅玄传》,又《群书治要》三十引《晋书》,又《通典》十四,又十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