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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洽武申奏为出母服 西晋 · 吴商
 出处:全晋文卷四十四
出母无服,此由尊父之命。
嫁母,父不命出,何得同出母乎?
为继父服者,为其父没年幼,随母再适,已无大功之亲,与继父同财共居,为筑宫庙,四时祭祀其先,此恩由继父,所以为服耳。
且妾之无子,妾子之无母,父命为母子,则生事之如母,丧则服之三年,贵父命也。
而今欲以出母同于嫁母,违废父命,岂人子所行!
又引继父云经缪也?
又出母之党无服,嫁母之党自应服之,岂可复同乎(《通典》九十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