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奏上黜陟课略 西晋 · 杜预
 出处:全晋文卷四十二
臣闻上古之政,因循自然,虚己委诚,而信顺之道应,神感心通,而天下之理得。
其后淳朴渐散,彰美显恶,设官分职,以颁爵禄,弘宣六典,以详考察。
然犹倚明哲之辅,建忠贞之司,使名不得越功而独美,功不得后名而独隐,皆畴咨博询,敷纳以言。
及至末世,不能纪远而求于密微,疑诸心而信耳目,疑耳目而信简书。
简书愈繁,官方愈伪,法令滋章,巧饰弥多。
昔汉之刺史,亦岁终奏事,不制笇课,而清浊粗举。
魏氏考课,即京房之遗意,其文可谓至密。
然由于累细以违其体,故历代不能通也。
岂若申唐尧之旧典,去密就简,则简而易从也。
夫宣尽物理,神而明之,存乎其人。
去人而任法,则以伤理。
科举优劣,莫若委任达官,各考所统。
在官一年以后,每岁言优者一人为上第,劣者一人为下第,因计偕以名闻。
如此六载,主者总集采安,其六岁处优举者超用之,六岁处劣举者奏免之,其优多劣少者叙用之,劣多优少者左迁之。
今考课之品,所对不钧,诚有难易。
若以难取优,以易而否,主者固当准量轻重,微如降杀,不足复曲以法尽也。
己丑诏书》以考课难成,听通荐例。
荐例之理,即亦取于风声。
六年顿荐,黜陟无渐,又非古者三考之意也。
今每岁一考,则积优以成陟,累劣以取黜。
以士君子之心相处,未有官故六年六黜清能,六进否劣者也。
监司将亦随而弹之。
若令上下公相容过,此为清议大颓,亦无取于黜陟也(《晋书·杜预传》,《通典》十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