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键词
位置
作者
标签
历议 晋 · 杨伟
 出处:全晋文卷三十
六十日中疏密可知,不待十年。
若不从法,是校方员弃规矩;
考轻重背权衡;
课长短废尺寸;
论是非违分理。
若不先定校历之本法,而悬听弃法之末争,则孟轲所谓「方寸之基,可使高于岑楼」者也。
今韩翊据刘洪术者,知贵其术,珍其法。
而弃其论,背其术,废其言,违其事,是非必使奇妙之式不传来世。
若知而违之,是挟故而背师也;
若不知而据之,是为挟不知而罔知也(《晋书·律历志》中,黄初中,扬伟议云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