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扬州刺史殷浩 东晋 · 王彪之
 出处:全晋文卷二十一
太史上元日合朔,谈者或有疑,应却会与不?
建元元年,亦元日合朔,庾车骑写刘孔才所论以示八座。
于时朝议有谓孔才所论为不得礼议,荀令从之,是胜人之一失也。
何者?
《礼》云:「诸侯旅见天子,入门不得终礼而废者四:太庙火,日蚀,后之丧,雨沾服失容」。
寻此四事之指,自谓诸侯虽已入门而卒暴有之,则不得终礼。
非为先存其事,而徼幸史官推术错谬,故不豫废朝礼也。
夫三辰有灾,莫大日蚀,史官告谴,而无惧容,不修豫防之礼,而废消救之术,方大飨华夷,君臣相庆,岂是将处天灾罪己之谓?
且检之事实,合朔之仪,至尊静躬殿堂,不听政事,冕服御坐门闼之制,与元会礼异。
自不得兼行,则当权其事宜。
合朔之礼,不轻于元会。
元会有可却之隼,合朔无可废之义。
谓应依建元故事,却元会(《魏志·刘劭传》注,又《御览》二十九引《起居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