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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魏与刘封 其一 曹魏 · 孟达
 出处:全三国文 卷六十一
古人有言:「疏不间亲,新不加旧」。
此谓上明下直,谗慝不行也。
若乃权君谲主,贤父慈亲,犹有忠臣蹈功以罹祸,孝子抱仁以陷难,种、商、白起、孝己、伯奇,皆其类也。
其所以然,非骨肉好离,亲亲乐患也。
或有恩移爱易,亦有谗间其间,虽忠臣不能移之于君,孝子不能变之于父者也。
势利所加,改亲为雠,况非亲亲乎!
申生、卫伋、御寇、楚建禀受形之气,当嗣立之政,而犹如此。
今足下与汉中王,道路之人耳,亲非骨血而据势权,义非君臣而处上位,征则有偏任之威,居则有副军之号,远近所闻也。
自立阿斗为太子已来,有识之人相为寒心。
知使申生从子舆之言,必为太伯
卫伋听其弟之谋,无彰父之讥也。
且小白出奔,入而为霸;
重耳逾垣,卒以克复。
自古有之,非独今也。
夫智贵免祸,明尚夙达,仆揆汉中王虑定于内,疑于外矣。
虑定则心固,疑则心惧。
乱祸之兴作,未曾不由废立之间也。
私怨人情,不能不见,恐左右必有以间于汉中王矣。
然则疑成怨闻,其发若践机耳。
今足下在远,尚可假息一时。
若大军遂进,足下失据而还,窃相为危之,昔微子去殷,智果别族,违难背祸,犹皆如斯,今足下弃父母而为人后,非礼也;
知祸将至而留之,非智也;
见正不从而疑之,非义也。
自号为丈夫,为此三者,何所贵乎?
以足下之才,弃身来东,继嗣罗侯,不为背亲也;
北面事君以正纲纪,不为弃旧也;
怒不致乱以免危亡,不为徒行也。
加陛下新受禅命,虚心侧席,以德怀远,若足下翻然内向,非但与仆为伦,受三百户封,继统罗国而已,当更剖符大邦,为始封之君。
陛下大军金鼓以震,当转都宛、邓;
若二敌不平,军无还期。
足下宜因此时早定良计。
《易》有「利见大人」,《诗》有「自求多福」,行矣。
今足下勉之,无使狐突闭门不出(《蜀志·刘封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