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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诏访征吴三计 曹魏 · 傅嘏
 出处:全三国文 卷三十五
嘉平四年四月孙权死。
征南大将军王昶、征东将军胡遵、镇南将军毋丘俭等表请征吴。
朝廷以三征计异,诏访尚书傅嘏对曰:
夫差齐陵晋,威行中国,不能以免姑苏之祸;
齐闵辟土兼国,开地千里,不足以救颠覆之败;
有始不必善终,古事之明效也。
孙权自破蜀兼平荆州之后,志盈欲满,罪戮忠良,诛及胤嗣,元凶已极。
相国文侯先识取乱侮亡之义,深建宏图大举之策。
已死,托孤于诸葛恪
若矫苛暴,蠲其虐政,民免酷烈,偷安新惠,外内齐患,有同舟之惧,虽不能终自保完,犹足以延期挺命于深江之表矣。
等或欲泛舟径渡,横行江表,收民略地,因粮于冠;
或欲四道并进,临之以武,诱间携贰,待其崩坏;
或欲进军大佃,逼其项领,积谷观衅,相时而动:凡此三者,皆取贼之常计也。
然施之当机,则功成名立,苟不应节,必贻后患。
自治兵已来,出入三载,非掩袭之军也。
贼丧元帅,利存退守,若撰饰舟楫,罗船津要,坚城清野,以防卒攻,横行之计,殆难必施。
贼之为寇,几六十年,君臣伪立,吉凶同患,若恪蠲其弊,天去其疾,崩溃之应,不可卒待。
今边壤之守,与贼相远,贼设罗落,又特重密,间谍不行,耳目无闻。
夫军无耳目,校察未详,而举大众以临巨险,此为希幸徼功,先战而后求胜,非全军之长策也。
唯有进军大佃,最差完牢。
可诏昶、遵等择地居险,审所错置,及令三方一时前守,夺其肥坏,使还耕塉土,一也;
兵出民表,寇钞不犯,二也;
招怀近路,降附日至,三也;
罗落远设,间构不来,四也;
贼退其守,罗落必浅,佃作易之,五也;
坐食积谷,士不运输,六也;
衅隙时闻,讨袭速决,七也。
凡此七者,军事之急务也。
不据则贼擅便资,据之则利归于国,不可不察也。
夫屯垒相逼,形势已交,智勇得陈,巧拙得用,策之而知得失之计,角之而知有馀不足,虏之情伪,将焉所逃。
夫以小敌大,则役烦力竭;
以贫敌富,则敛重财匮。
故敌「逸能劳之,饱能饥之」,此之谓也。
然后盛众厉兵以震之,参惠倍赏以招之,多方广似以疑之。
由不虞之道,以间其不戒。
比及三年,左提右挈,虏必冰散瓦解,安受其弊?
可坐算而得也。
昔汉氏历世常患匈奴,朝臣谋士早朝晏罢,介胄之将则陈征伐,搢绅之徒咸言和亲,勇奋之士思展搏噬。
樊哙愿以十万之众横行匈奴季布面折其短。
李信求以二十万独举楚人,而果辱秦军。
今诸将有陈越江陵险,独步虏庭,即亦向时之类也。
以陛下圣德,辅相忠贤,法明士练,错计于全胜之地,振长策以御之,虏之崩溃,必然之数。
故兵法曰:「屈人之兵,而非战也;
拔人之城,而非攻也」。
若释庙胜必然之理,而行万一不必全之路,诚愚臣之所虑也。
故谓大佃而逼之计最长(《魏志·傅嘏传》注引司马彪《战略》。又本传亦载此对,有删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