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劝育民省刑疏 曹魏 · 王朗
 出处:全三国文 卷二十二
兵起以来,三十余年。
四海荡覆,万国殄瘁。
赖先王芟除寇贼,扶育孤弱,遂令华夏复有纲纪,鸠集兆民于兹魏土。
使封鄙之内,鸡鸣狗吠,达于四境;
蒸庶欣欣,喜遇升平
今远方之寇未宾,兵戎之役未息。
诚令复除足以怀远人,良宰足以宣德泽。
阡陌咸修,四民殷炽,必复过于曩时,而富于平日矣。
《易》称敕法,《书》著祥刑,一人有庆,兆民赖之,慎法狱之谓也。
曹相国以狱市为寄,路温舒疾治狱之吏。
夫治狱者得其情,则无冤死之囚;
丁壮者得尽地力,则无饥馑之民;
穷老者得仰食仓廪,则无喂饿之殍。
嫁娶以时,则男女无怨旷之恨;
胎养必全,则孕者无自伤之哀,新生必复,则孩者无不育之累;
壮而后役,则幼者无离家之思;
二毛不戎,则老者无顿伏之患。
医药以疗其疾,宽繇以乐其业,威罚以抑其强,恩仁以济其弱,赈贷以瞻其乏,十年之后,既笄者必盈巷;
二十年之后,胜兵者必满野矣(《魏志·王朗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