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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元大赦诏 曹魏 · 高贵乡公
 出处:全三国文 卷十一
制诏:昔三祖神武圣德,应天受祚。
齐王嗣位,肆行非度,颠覆厥德。
皇太后深惟社稷之重,延纳宰辅之谋,用替厥位,集大命于余一人。
以眇眇之身,托于王公之上,夙夜祗畏,惧不能嗣守祖宗之大训,恢中兴之弘业,战战兢兢,如临于谷。
今群公卿士股肱之辅,四方征镇宣力之佐,皆积德累功,忠勤帝室。
庶凭先祖先父有德之臣,左右小子,用保乂皇家,俾朕蒙暗,垂拱而治
盖闻人君之道,德厚侔天地,润泽施四海,先之以慈爱,示之以好恶,然后教化行于上,兆民听于下。
朕虽不德,昧于大道,思与宇内共臻兹路。
《书》不云乎:「安民则惠,黎民怀之」。
其大赦,改元。
减乘舆服御、后宫用度,及罢尚方御府、百工技巧、靡丽无益之物(《魏志·高贵乡公纪》,《文馆词林》六百六十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