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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诫 曹魏 · 曹丕
 出处:全三国文 卷八
三代之亡,由乎妇人,故《诗》刺艳妻(治要作女,依《意林》改。),书诫哲妇(《意林》作晨妇。),斯已著在篇籍矣。
近事之若此者众,或在布衣细人,其失不足以败政乱俗。
至于二袁,过窃声名,一世豪士,而术以之失,绍以之灭,斯有国者所宜慎也。
是以录之,庶以为诫于后,作《内诫》。
古之有国有家者,无不患贵臣擅朝,宠妻专室。
故女无美恶,入宫见妒;
士无贤愚,入朝见嫉。
夫宠幸之欲专爱擅权,其来尚矣。
然莫不恭慎于明世,而恣睢于閒(旧校云閒疑闇。)时者,度主以行志也。
龙阳临钓而泣,以塞美人之路;
郑袖伪隆其爱,以残魏女之貌。
司隶冯方女,国色也,世乱避地扬州
袁术登城,见而悦之,遂纳焉,甚爱幸之。
诸妇害其宠,绐言︰将军(以字依《御览》三百八十一加。)贵人有志节。
但见时(治要作当时。依《御览》改。)宜数涕泣(宜数二字依《意林》改。),示忧愁也,若如此(也若如此四字依《意林》加。),必长见敬重。
冯氏女以为然,后每(每字依《意林》加。),辄垂涕(《意林》作泣。)
果以为有心志,益哀(《意林》作宠。)之。
诸妇因是共绞杀(杀字依《意林》加。),悬之于厕梁(治要作悬之庙梁。《意林》作悬之于厕,《御览》作悬之厕,今依改。),言其哀怨自杀(其怨三字依《意林》加。)
诚以为不得志而死,厚加殡敛。
袁绍妻刘氏甚妒忌。
死,僵尸未殡,宠妾五人,妻尽杀之,以为死者有知,当复见于地下(于地下三字依三国袁绍传注加。)
髡头墨面,以毁其形,追妒亡魂,戮及死人,恶妇之为,一至是哉!
其少子尚,又为尽杀死者之家,嫔(旧校云嫔疑媚。)说恶母。
蔑死先父,行暴逆,忘大义,灭其宜矣。
听顺妻意,欲以尚为嗣,又不时决定。
身死而二子争国,举宗涂地,社稷为墟。
上定冀州屯邺,舍绍之第。
余亲涉其庭,登其堂,游其阁,寝其房。
栋宇未堕,陛除自若,忽然而他姓处之。
虽蔽乎,亦由恶妇(治要。)
上洛都尉王琰,获高干,以功封侯,其妻哭于室(《意林》、《御览》作内。),以为琰富贵,将更娶妾媵,而夺己爱故也(《三国志‧袁绍传》注、《后汉袁绍传》注、《意林》、《艺文类聚》三十五、《御览》四百八十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