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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夫遣郡国计吏敕 汉 · 阙名
 出处:全后汉文 卷九十七
御史大夫上计长史曰:「诏书殿下布告郡国:臣下承宣无状,多不究,百姓不蒙恩被化,守丞长史到郡,与二千石同力为民兴利除害,务有以安之,称诏书。
郡国有茂才不显者言上。
残民贪污烦扰之吏,百姓所苦,务勿任用。
方察不称者,刑罚务于得中,恶恶止其身。
选举民侈过度,务有以化之。
问今岁善恶孰与往年,对上。
问今年盗贼孰与往年,得无有群辈大贼,对上(汉旧仪》,《永乐大典》本。又引见《续汉百官志一》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