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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诫篇 东汉 · 仲长统
 出处:全后汉文 卷八十八
《周礼》六典,冢宰贰王而理天下。
春秋之时,诸侯明德者,皆一卿为政。
爰及战国,亦皆然也。
秦兼天下,则置丞相,而贰之以御史大夫
自高帝逮于孝成,因而不改,多终其身。
汉之隆盛,是惟在焉。
夫任一人则政专,任数人则相倚。
政专则和谐,相倚则违戾。
和谐则太平之所兴也,违戾则荒乱之所起也。
光武皇帝愠数世之失权,忿强臣之窃命,矫枉过直,政不任下,虽置三公,事归台阁
自此以来,三公之职,备员而已;
然政有不理,犹加谴责。
而权移外戚之家,宠被近习之竖,亲其党类,用其私人,内充京师,外布列郡,颠倒贤愚,贸易选举,疲驽守境,贪残牧民,挠扰百姓,忿怒四夷,招致乖叛,乱离斯瘼。
怨气并作,阴阳失和,三光亏缺,怪异数至,虫螟食稼,水旱为灾,此皆戚宦之臣所致然也。
反以策让三公,至于死免,乃足为叫呼苍天,号咷泣血者也
又中世之选三公也,务于清应谨慎,循常习故者。
是妇女之检柙,乡曲之常人耳,恶足以居斯位邪?
势既如彼,选又如此,而欲望三公勋立于国家,绩加于生民,不亦远乎?
文帝之于邓通,可谓至爱,而犹展申屠嘉之志。
夫见任如此,则何患于左右小臣哉!
至如近世,外戚宦竖,请托不行,意气不满,立能陷人于不测之祸,恶可得弹正之哉!
曩者任之重而责之轻,今者任之轻而责之重。
贾谊绛侯之困辱,因陈大臣廉耻之分,开引自裁之端。
自此以来,遂以成俗。
继世之主,而见之,习其所常,曾莫之悟。
呜呼,可悲夫!
左手据天下之图,右手刎其喉,愚者犹知难之,况明哲君子哉!
光武三公之重,至今而加甚,不假后党以权,数世而不行,盖亲疏之势异也。
母后之党,左右之人,有此至亲之势,故其贵任万世。
常尝然之败,无世而无之,莫之斯鉴,亦可痛矣。
未若置丞相自总之。
若委三公,则宜分任责成。
夫使为政者,不当与之婚姻;
婚姻者,不当使之为政也。
如此,在位病人,举用失贤,百姓不安,争讼不息,天地多变,人物多妖,然后可以分此罪矣。
或曰:政在一人,权甚重也。
曰:人实难得,何重之嫌?
昔者霍禹、窦宪、邓骘、梁冀之徒,藉外戚之权,管国家之柄;
及其伏诛,以一言之诏,诘朝而决,何重之畏乎?
今夫国家漏神明于媟近,输权重于妇党,算十世而为之者八九焉。
不此之罪而彼之疑,何其诡邪(本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