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袁绍罪状 其二 东汉 · 公孙瓒
 出处:全后汉文 卷八十五
臣闻皇、羲以来,君臣道著,张礼以导人,设刑以禁暴。
车骑将军袁绍托承先轨,爵任崇厚,而性本淫乱,情行浮薄。
昔为司隶,值国多难,太后承摄,何氏辅朝。
不能举直错枉,而专为邪媚,招来不轨,疑误社稷,至令丁原焚烧孟津,董卓造为乱始。
罪一也。
既无礼,帝主见质。
不能开设权谋,以济君父,而弃置节传,迸窜逃亡。
忝辱爵命,背违人主,罪二也。
勃海,当攻董卓,而默选戎马,不告父兄,至使太傅一门,累然同毙。
不仁不孝,罪三也。
既兴兵,涉历二载,不恤国难,广自封植。
乃多引资粮,专为不急,割刻无方,考责百姓,其为痛怨,莫不吁嗟,罪四也。
逼迫韩馥,窃夺其州,矫刻金玉,以为印玺,每有所下,辄皂囊施检,文称诏书。
昔亡新僭侈,渐以即真
所拟,将必阶乱。
罪五也。
令星工伺望祥妖,赂遗财货,与共饮食,克会期日,攻钞郡县。
此岂大臣所当施慰罪六也。
与故虎牙都尉刘勋,首共造兵,勋降服张杨,累有功效,而以小忿枉加酷害。
信用谗慝,济礤无道,罪七也。
上谷太守高焉,故甘陵相姚贡,以贪惏,横责其钱,钱不备毕,二人并命。
罪八也。
《春秋》之义,子以母贵。
母亲为傅婢,地实微贱,据职高重,享福丰隆。
有苟进之志,无虚退之心,罪九也。
又长沙太守孙坚,前领豫州刺史,遂能驱走董卓,扫除陵庙,忠勤王室,其功莫大。
小将盗居其位,断绝粮,不得深入,使董卓久不服诛。
罪十也。
昔姬周政弱,王道陵迟,天子迁徙,诸侯背畔,故齐桓立柯亭之盟,晋文为践土之会,伐荆楚以致菁茅,诛曹、卫以彰无礼。
臣虽阘茸,名非先贤,蒙被朝恩,负荷重任,职在鈇钺,奉辞伐罪,辄与诸将州郡共讨等。
若大事克捷,罪人斯得,庶续桓、文忠诚之效(《后汉·公孙瓒传》「乃上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