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诣阙上疏 东汉 · 襄楷
 出处:全后汉文 卷六十七
臣闻皇天不言,以文象设教。
尧、舜虽圣,必历象日月星辰,察五纬所在,故能享百年之寿,为万世之法。
臣窃见去岁五月,荧惑入太微,犯帝坐,出端门,不轨常道
其闰月庚辰,太白入房,犯心小星,震动中耀
中耀天王也。
傍小星者,天王子也。
夫太微天廷,五帝之坐,而金火罚星扬光其中,于占,天子凶;
又俱入房、心,法无继嗣。
今年岁星久守太微,逆行,西至掖门,还切执法
岁星木精,好生恶杀,而淹留不去者,咎在仁德不修,诛罚太酷。
前七年十二月,荧荣惑与岁星俱入轩辕,逆行四十馀日,而邓皇后诛。
其冬大寒,杀鸟兽,害鱼鳖,城傍之叶有伤枯者。
臣闻于师曰:「竹枯,不出三年,天子当之」。
洛阳城中人,夜无故叫呼,云有火光,人声正言宣,于占亦与柏枯同。
自春夏以来,连有霜雹及大雨雷,而臣作威作福,刑罚急刻之所感也。
太原太守刘质、南阳太守成晋,志除奸邪,其所诛剪,皆合人望,而陛下受阉竖之谮,乃远加考逮,三公上书,乞哀质等,不见采察,而严被谴让。
忧国之臣,将遂杜口矣。
臣闻杀无罪,诛贤者,祸及三世。
自陛下即位以来,频行诛伐,梁、寇、孙、邓,并见族灭,其从坐者,又非其数,李云上书,明主所不当讳,杜众乞死,谅以感悟圣朝,曾无赦宥。
而并被残戮,天下之人,咸知其冤,汉兴以来。
未有拒谏诛贤、用刑太深如今者也。
永平旧典,诸当重论,皆须冬狱,先请后刑,所以重人命也。
顷数十岁以来,州郡玩习,又欲避请谳之烦,辄托疾病,多死牢狱。
长吏杀生自己,死者多非其罪,魂神冤结,无所归诉,淫厉疾疫,自此而起。
文王一妻,诞致十子,今宫女数千,未闻庆育。
宜修德省刑,以广《螽斯》之祚。
七年六月十三日河内野王山上有龙死,长可数十丈。
扶风有星陨为石,声闻三郡。
夫龙形状不一,小大无常,故《周易》况之大人,帝王以为符瑞。
或闻河内龙死,讳以为蛇。
夫龙能变化,蛇亦有神,皆不当死。
昔秦之将衰,华山神操璧以授郑客,曰「今年祖龙死」,始皇逃之,死于沙丘。
王莽天凤二年,讹言黄山宫有死龙之异,后汉诛莽,光武复兴。
虚言犹然,况于实邪?
夫星辰丽天,犹万国之附王者也。
下将畔上。
故星亦畔天。
石者安类,坠者失势。
春秋石五陨宋,其后襄公为楚所执。
秦之亡也。
石陨东郡
今陨扶风,与先帝园陵相近,不有大丧,必有畔逆。
案春秋以来,及古帝王,未有河清及学门自坏者也。
臣以为河者,诸侯位也,清者属阳,浊者属阴。
河当浊而反清者,阴欲为阳,诸侯欲为帝也。
太学,天子教化之宫,其门无故自坏者,言文德将丧。
教化废也。
京房《易传》曰:「河水清,天下平」。
今天垂异,地吐妖。
人厉疫,三者并时,而有河清,犹春秋麟不当见而见,孔子书之,以为异也。
臣前上琅邪宫崇受乾吉神书,不合明听。
臣闻布谷鸣于孟夏,蟋蟀吟于始秋,物有微而志信,人有贱而言忠。
臣虽至贱,诚愿赐清闲,极尽所言(《后汉·襄楷传》。案《水经·济水篇》注引《续汉书》有「延熹九年襄楷上疏」,即此书之后半,但小异耳,今不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