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辩和同论 东汉 · 刘梁
 出处:全后汉文 卷六十四
夫事有违而得道,有顺而失义,有爱而为害,有恶而为美。
其故何乎?
盖明智之所得,暗伪之所失也。
是以君子之于事也,无适无莫,必考之以义焉。
得由和兴,失由同起。
故以可济否谓之和,好恶不殊谓之同。
《春秋传》曰:「和如羹焉,酸苦以剂春味,君子食之,以平其心。
同如水焉,若以水济水,谁能食之?
琴瑟之专一,谁能听之」?
是以君子之行,周而不比,和而不同,以救过为正,以匡恶为忠。
经曰:「将顺其美,匡救其恶,则上下和睦,能相亲也。
「昔楚恭王有疾,召其大夫曰:「不谷不德,少主社稷。
失先君之绪,覆楚国之师,不谷之罪也。
若以宗庙之灵,得保首领以殁,请为灵若厉」。
大夫许诸。
及其卒也,子囊曰:「不然,夫事君者,从其善,不从其过。
赫赫楚国,而君临之,怃正南海,训及诸夏,其宠大矣。
有是宠也,而知其过,可不谓恭乎」!
大夫从之。
此违而得道者也。
灵王骄淫,暴虐无度。
芋尹申亥从王之欲,以殡于乾溪,殉之二女。
此顺而失义者也。
鄢陵之役,晋、楚对战,阳谷献酒,子反以毙。
此爱而害之者也。
臧武仲曰:「孟孙之恶我,药石也;
季孙之爱我,美疢也。
疢毒滋厚,石犹生我」。
此恶而为美者也。
孔子曰:「智之难也。
臧武仲之智,而不容于鲁国
抑有由也,作而不顺,施而不恕矣」。
盖养其知义,讥春违道也。
夫知而违之,伪也;
不知而失之,暗也。
与伪焉,其患一也。
患之所在,非徒在智之不及,又在及而违之者矣。
故曰「智及之,仁不能守之,虽得之,必失之也。
《夏书》曰:「念兹在兹,庶事恕施」。
忠智之谓矣。
故君子之行,动则思义,不为利回,不为义疚,进退周旋,唯道是务。
苟失其道,则兄弟不阿;
苟得其义,虽仇雠不废。
解狐蒙祁奚之荐,二叔被击公之害,勃鞮以逆文为成,傅瑕以顺厉为败,管苏以憎忤取进,申侯以爱从见退,考之以义也。
故曰:「不在逆顺,以义为断;
不在憎爱,以道为贵」。
《礼记》曰:「爱而知其恶,憎而知其善」。
考义之谓也(《后汉·刘梁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