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键词
位置
作者
标签
上书请合葬窦太后 其二 东汉 · 李咸
 出处:全后汉文 卷六十一
臣伏惟章德窦后虐害恭怀,安思阎后家犯恶逆,而和帝无异葬之议,顺朝无贬降之文。
至于卫后,孝武皇帝身所废弃,不可以为比。
今长乐太后尊号在身,亲尝称制,坤育天下,且援立圣明,光隆皇祚。
太后以陛下为子,陛下岂得不以太后为母?
子无黜母,臣无贬君,宜合葬宣陵,一如旧制(《后汉·陈球传》,「熹平元年窦太后崩。曹节王甫以为,梁后家犯恶逆,别葬懿陵。武帝废黜卫后,而以李夫人配食。今窦氏罪深,岂得合葬先帝乎?太尉李咸诣阙上疏,于是议者乃定。」案:此与《袁宏纪》所载互异。)